在逻辑学中,三段论可以说是一种最普遍又最经典的论证方式。古希腊哲学家对于逻辑学最突出的贡献在于其提出的三段论学说。一个三段论是由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这三个部分来论证的。要说亚里士多德论证三段论究竟指的是什么,它无非就是一种演绎推理,一种形式逻辑,如果大小前提都是真的,那么结论也一定是真的。
在逻辑学中,三段论可以说是逻辑学中最精华的部分,它在生活中的应用频率和应用范围极高,几乎每一种语言环境都离不开三段论的影响,可以说,三段论要比其他一些推理形式受推崇的多。
打个比方,古文《庄子·秋水》中描写了这样一个故事,庄子与惠施濠水旁观赏风景,微风吹拂,水中鱼群游得欢快至极,庄子便说:河里的鱼游得如此从容欢快,可见是很快乐的。
惠施针锋相对:你又不是鱼,如何知道鱼快不快乐?
庄子微微一笑:你并不是我,如何知道我并不知晓鱼的快乐?
惠施不甘示弱:我不是你,当然不知道你的想法;而你肯定也不是鱼,自然也就对鱼是否快乐一无所知。
仔细揣摩这段辩论,我们便能知道,二人的每一句话都运用到了三段论,我们来简单分析一下。
大前提:游得从容欢快的鱼是很快乐的。
小前提:河里的鱼游得从容欢快。
结论:鱼很快乐。
大前提:鱼自己才知道自己是否快乐。
小前提:你并不是鱼。
结论:你并不知晓鱼是否快乐。
大前提:只有自己才能了解自己。
小前提:你不是我。
结论:你并不了解我。
这段争辩名垂千古,让后人铭记至深。庄子和惠施在对话中反复使用三段论的基本形式,你来我往,好不有趣。三段论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实在是太普遍了,堪称最经典的“唬人形式”。再举个例子来说:如果大前提是正常人天生就有两条腿,小前提是于明是个正常的人,那么便可以推导出结论,于明有两条腿。
而生活中有很多逻辑混乱的三段论,听起来很很高明,实际上都是“唬人”的伎俩。语言逻辑高手们认为,这些唬人的三段论一般会采取下面这几种方式:
·利用同义词或者近义词偷换概念,从而迷惑听者。事实上,哪怕是相同的词语出现在不同的语言环境中,其背后的意思不一定相同,所能产生的效果也不一样,这种套换概念实际上玩的是一种文字技巧。例如:
大前提:太极是中国人独创的功夫。
小前提:艾乐是中国人。
结论:艾乐十分擅长中国功夫。
实际上大前提中的“中国人”与小前提中的“中国人”指代的含义是截然不同的,将两者混为一谈,就是为了让听者陷入文字陷阱中去。
·自设一个模糊的概念来唬人。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一些语义模糊的概念,这些概念一般都是说话的人自设的,因此经常带着很浓的主观色彩。例如:
大前提:公司领导们要求所有的员工在打扫卫生的时候像是在打扫自己家里一样用心。
小前提:刘波是公司里的一名员工。
结论:刘波在打扫公司卫生的时候像是在打扫自己家里一样用心。
在这段逻辑里,“像家里一样”根本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一切都由公司领导说了算,这就是典型的“自设概念”唬人的案例。
简单的三段论
·运用“强盗式”的逻辑强迫对方接受。美国在西部大开发的时候曾在各个州都打出了一个相同的宣传口号,我们分明列举这段宣传口号中的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并进行简单分析。例如:
大前提:全世界所有的资源都是人类共享的。
小前提:西部是人类宝贵的资源之一。
结论:美国人作为人类一分子有权进行开发。
美国人打着这种强盗式的逻辑伎俩开始了历史上极为著名的西进运动,听起来似乎很合理,实际上谬误百出,根本不值得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