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是论证的一种形式,就是用已知为真的判断通过逻辑推理确定另一判断为真的思维过程。换言之,证明就是用真实的论据,采取适当的论证方式确定论题的真实性的论证方法。在结构上,证明也是由论题、论据和论证方式组成的。
在证明过程中,论证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因而证明的方法也是多种多样的。
必然性证明和或然性证明
根据论证方式的不同,证明方法可以分为必然性证明和或然性证明。
1.必然性证明
必然性证明是以必然推理为论证方式的证明方法。只要必然性证明的论据真实,论证方式有效,论题就必然为真。它主要包括演绎证明和完全归纳证明。
演绎证明就是运用演绎推理“由一般到个别”的推理形式进行逻辑论证的证明方法。
它主要是从真实的科学原理、定律、定理等论据出发证明论题的真实性。比如,我们上面提到的曼索尔证明拉基雅不是凶手时,运用的就是演绎证明,即
(1)如果拉基雅是凶手,那么至少有一颗子弹会击中被害人,
没有一颗子弹击中被害人,
所以,拉基雅不是凶手。
(2)如果拉基雅是凶手,子弹一定是从正面击中被害人,
子弹不是从正面击中被害人,
所以,拉基雅不是凶手。
这两个论证方式都是从一般性认识推出个别性或特殊性认识的演绎推理。
完全归纳证明就是运用完全归纳推理“由个别到一般”的推理形式进行逻辑论证的证明方法。比如:
张三对李四说:“我思来想去,你只有两件事不行。”李四喜道:“哪里,你这评价太高了,不敢当啊!不知道我哪两件事不行呢?”张三道:“这件事也不行,那件事也不行。”
在这则故事中,张三其实就是通过完全归纳推理证明李四“做什么事都不行”的。因为,“这件事”与“那件事”已经涵盖了全部事情。其推理形式可以表示为:
李四做这件事也不行,
李四做那件事也不行,
(这件事、那件事是“事情”的全部对象)
所以,李四做什么事都不行。
2.或然性证明
或然性证明是以或然推理为论证方式的证明方法。或然性证明不是严格的逻辑证明,即便论据全部真实,论证方式正确有效,论题的真实性也不是必然的。它主要包括不完全归纳证明和类比证明。
不完全归纳证明就是运用不完全归纳推理“由个别到一般”的推理形式进行逻辑论证的证明方法。它包括简单枚举归纳证明和科学归纳证明两种形式。比如:
诗歌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最初,诗歌起源于上古的社会生活,是从劳动生产、两性相恋、原始宗教等中产生的一种有韵律、富有感情色彩的语言形式。《诗经》就是在此基础上整理出来的,它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后来,又经过楚辞、汉赋、汉乐府诗、建安诗歌、魏晋南北朝诗歌、唐诗、宋词、元曲等的发展,从格律到形式都完善起来,内容也更加丰富。
这段话就是通过不完全归纳证明来论证“诗歌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这一论题为真的。虽然它列举了不少论据(从“诗歌的起源”到这段话结尾),但却并没有将诗歌发展的复杂过程完全列举出来,所以由此论证论题为真的证明方法就是简单枚举归纳证明。
类比证明就是运用类比推理进行逻辑论证的证明方法。它是以一般性的原理或具体的个别性事例作为论据,对两个或两类对象在某些属性上的相同或相似之处进行类比,根据某一个或一类对象具有某种属性证明另一个或一类对象也具有该属性。它是从“一般到一般”或“个别到个别”的证明方法。
需要注意的是,在运用证明方法对某一论题进行逻辑论证时,一定要保持论据的真实性以及推理形式的有效性,否则就不能有效证明论题为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