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言证法又叫选言式间接证明法。它是通过确定除论题所指的可能性外,其余可能性都虚假,从而推出论题为真的一种间接证明。
选言证法的过程是:
论题:A
证明:或A,或B,或C(A、B、C穷尽一切可能);
非B,非C;
所以,A。
如:
论题: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实践中来的。
证明:人的正确思想或者从实践中来,或者从天上掉下来,或者为人们头脑中所固有;
人的正确思想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人们头脑中固有的;
所以,人的正确思想从实践中来。
可以看出,选言证法运用了选言推理的否定肯定式。而选言推理属于演绎推理。因此,选言法间接证明同时也是一种演绎证明。
下面一段论辩性演讲辞就是一个选言法间接证明:
英国政府如此长久地锻造出的锁链要来桎梏我们了,我们该何以抗抵?还要靠辩论吗?先生,我们已经辩论十年了,可辩论出什么更好的抵御措施了吗?没有。我们已从各种角度考虑过了,但一切均是枉然。难道我们还要求救于哀告与祈求吗?难道我们还有什么更好方法未被采用吗?勿须寻找了,先生,我恳求您,千万不要自己欺骗自己了。我们已经做了应该做的一切,来阻止这场即已来临的战争风暴。我们请愿过了,我们抗议过了,我们哀求过了,我们也曾拜倒在英国王的宝座下,恳求他出面干预,制裁国会和内阁中的残暴者。可我们的请愿受到轻侮,我们的抗议招致了新的暴力,我们的哀求被人家置之不理,我们被人家轻蔑地一脚从御座前踢开了。事到如今,我们再也不能沉迷于虚无缥缈的和平希望之中了。希望已不能存在!假如我们想得到自由,并拯救我们为之长期奋斗的珍贵权力的话,假如我们不愿彻底放弃我们长期所从事的,曾经发誓不取得最后的胜利而决不放弃的光荣斗争的话,那么,我们必须战斗!我再重复一遍,必须战斗!我们的唯一出路只有诉之于武力,求助于战争之神。
这段演说辞摘自裴特瑞克·亨利于1775年3月23日在弗吉尼亚州议会上发表的著名演说。这篇演说批驳了当时的保守分子主张同英国政府妥协求和的观点,力主北美殖民地的人民拿起武器,同英国殖民主义者进行拼死的独立战争。演说以“不自由,毋宁死”的口号作结。这个口号连同整篇演说辞广为传诵,在北美独立战争中起到了推动北美人民奋起抗战的鼓舞作用。
这段演说辞中,运用选言证法的过程是:
论题:我们必须战斗。
证明:或者战斗,或者请愿,或者抗议,或者哀求,或者拜倒在英国王的宝座下,恳求他出面干预,制裁国会和内阁中的残暴者。
可是,我们的请愿受到轻侮,我们的抗议招致了新的暴力,我们的哀求被人家置之不理,我们被人家轻蔑地一脚从御座前踢开了。事到如今,我们再也不能沉迷于虚无缥缈的和平希望之中了。
所以,我们必须战斗。
显然,这一证明过程完全符合以下的公式:
论题:A
证明:或A,或B,或C,或D,或E(A、B、C、D、E穷尽一切可能);
非B,非C,非D,非E;
所以,A。
这一公式所体现的,正是选言法间接证明的过程。
在此,亨利运用选言法间接证明雄辩地阐明了“我们必须战斗”的道理。在演说中,亨利将这经过充分逻辑论证的道理“我们必须战斗”反复强调,并庄严声明:“我再重复一遍,必须战斗!我们的唯一出路只有诉之于武力,求助于战争之神。”这样的强调和声明,其语意坚定,其气势磅礴,其抗战的决心感人并趋人奋进。而究其逻辑基础,当然应归结于对选言式间接论证方法的恰当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