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混乱诡辩法是什么意思?

2022年10月18日13:48:51制造混乱诡辩法是什么意思?已关闭评论

古希腊智者欧底姆斯与某青年之间的一场辩论。相传,苏格拉底领着一个青年,到智者欧底姆斯那里去请教。这个智者为了显示自己的本领,以给这个青年一个下马威,便劈头盖脑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你学的是已经知道的东西,还是不知道的东西?”

这个青年回答说:“我学习的当然是我不知道的东西。”

于是,这个智者就向这个青年提出了一连串的问题:“你认识字母吗?”

“认识。”“所有的字母都认识吗?”“是,都认识。”

“教师教你的时候,是不是教你认识字母?”

“是。”

“如果你认识字母,那么,他教的不就是您已经知道了的东西吗?”

“是的。”

“那么,是不是你并不在学,而只是那些不识字的人在学?”

“不是,我也在学。”

“那么,你认识字母,而你又在学字母,就是你学你已经知道的东西了。”

“是的。”

“那么,你最初的回答就不对了。”

这个故事里,智者就是在实施乱而胜之式诡辩术。“我学习不知道的东西”是指学习以前自己不知道的东西,“我学习已经知道的东西”是指自己学习后已经知道的东西,这个智者故意混淆这之间的区别,把这个青年弄得昏头昏脑,承认自己的失败,甘愿拜智者为师。

某苏丹王爱马。一日,他获悉一位大臣家里有七匹安达路西亚马,就绞尽脑汁地想把它们弄到手。不久,他向全国发出了命令:

(1)拥有安达路西亚马的人,必须立即申报;

(2)每一匹马要缴纳一百第纳尔的税钱;

(3)持有五匹以上的按五匹申报;

(4)不准谎报马的匹数。

那位大臣看到命令后,就让管家支付500第纳尔的税钱,但管家忠告说:“主人,我觉得不妙,要是按五匹申报,就违背了命令的第四条,弄不好马就有可能全被没收。”

大臣听了,说:“那就报七匹吗,支付700第纳尔的税钱。”

管家又说:“这又违背了第三条。”

最后,大臣在管家的劝说下,决定把三匹马分给儿子,然后分别以3匹和4匹申报。这样苏丹的计谋就落空了。

这个故事中,苏丹王企图占有大臣的马匹就是使用了乱而胜之式诡辩术,他使用包含有自相矛盾的命令企图使对方陷入困境,但最终却被聪明的管家揭穿而告失败。

在辩论中,辩论的双方或各方如果都能够严格地逻辑推理,都一本正经地摆事实、讲道理,诡辩就不会有市场。但是,辩论总是要分出胜负,当一方觉察到自己一方处于劣势的时候,他如果再一本正经地摆事实、讲道理,自然不会胜利,于是,诡辩者就会故意制造混乱,混淆视听,企图把水搅浑,乘机浑水摸鱼,获取胜利。我们把这种诡辩的方法,称之为乱而胜之式诡辩。

乱而胜之式诡辩还往往表现为故意制造逻辑矛盾,诱使对方陷入混乱状态之中。

柏拉图的《欧德谟斯篇》中,记载了古希腊狄翁尼索多鲁斯和克特西普斯之间的一场辩论:

狄翁尼索多鲁斯:“你说你有一条狗,是吗?”

克特西普斯:“是的,一条顶凶的狗。”

狄翁尼索多鲁斯:“它有小狗了吧?”

克特西普斯:“是的,它们都跟它长得很像。”

狄翁尼索多鲁斯:“那条狗是它们的爸爸?”

克特西普斯:“是的,我明明看见它跟小狗的妈妈在一块。”

狄翁尼索多鲁斯:“它不是你的吗?”

克特西普斯:“确确实实是我的。”

狄翁尼索多鲁斯:“如此说来,它又是爸爸,又是你的。故而它是你的爸爸,小狗就是你的兄弟了。”

在这段辩论中,狄翁尼索多鲁斯就是在诡辩。其中的“它是爸爸”是指“它是小狗的爸爸”,“它是你的”是指“它是你家的狗”,可是狄翁尼索多鲁斯却偷换了这其中的含义,得出“它是你的爸爸”的荒谬结论,他使用的就是乱而胜之式诡辩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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