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费之讼式诡辩:古希腊诡辩家打官司

2023年11月7日15:40:41半费之讼式诡辩:古希腊诡辩家打官司已关闭评论

“半费之讼”式诡辩是由下面这则故事而得名的。

古希腊著名诡辩学者普洛塔哥拉斯招收了一个学法律的学生,名叫欧提勒土。师生曾商定学费分两期付,一半学费规定在欧提勒士毕业时付,另一半学费规定在欧提勒士出庭第一次胜诉之后交付。但是,欧提勒士毕业后迟迟没有出庭,普洛塔哥拉斯急不可待,便决定向法庭起诉,要欧提勒士付另一半学费。他对欧提勒士说:

“如果这次你胜诉,那么按照我们的合同你应当付给我另一半学费;如果你这次败诉,那么按照法庭判决,你也应付我另一半学费;你或者胜诉或者败诉;总之,你应该付给我另一半学费。”

老先生本想这样无论如何也能收回另一半学费。谁料到,良师出高徒,老先生亲自传授的诡辩术,竟被学生用来对付自己。欧提勒士回答老先生说:

“如果这次我胜诉,那么按照法庭判决,我不应付你另一半学费;如果我败诉,那么按照我们的合同,我也不应付给你另一半学费;这场官司我或者胜诉,或者败诉;总之,都不应付给你另一半学费。”

这就是半费之讼式诡辩。

半费之讼式诡辩,是指诡辩者在构造二难推论时采用了两个不同的标准,在不同的情况下分别采用不同的有利于自己的标准,以此来使对手陷入困境的诡辩手法 

普洛塔哥拉斯的二难推论中采取了两个标准:按照合同的标准和法庭判决的标准,在不同的情况下采用不同的有利于己的标准;欧提勒士则如法炮制,构造了一个相反的二难推论。他们师徒俩的推论针锋相对,完全相反,各执一端,互相否定,据说当时竟把法官难倒了,无法作出判决。

其实,他们都是在诡辩,在一个推论过程中标准没有保持同一,违反了同一律。

古希腊研究辩论术的人还喜欢讲这么一则寓言:

有一位妇女怀抱的孩子被一条鳄鱼抢走,妇女请求鳄鱼归还孩子。鳄鱼说:“我会不会吃掉你的孩子?如果你猜对了,我就把孩子还给你。”

妇女说:“我猜你是想吃掉我的孩子吧!”

鳄鱼说:“如果你猜得对,则根据你说话的内容(即我想吃掉你的孩子),我不把孩子还给你;如果你猜得不对,则根据原来约定的条件,我不把孩子还给你;无论你猜得对,还是你猜得不对,总之,我都不会把孩子还给你!”

妇女想了想,也说:“如果我猜得对,则根据原来约定的条件,你应该把孩子归还给我;如我猜得不对,则根据我说话的内容(即你不是想吃掉我的孩子),你应该把孩子还给我;我或猜得对,或猜得不对;所以,你都应该把孩子还给我。”

这里鳄鱼和妇女的论辩都不正确,和普洛塔哥拉斯师徒一样,标准没保持同一,是诡辩。

半费之讼式诡辩术的破斥:要求诡辩者推论的标准必须保持同一,不能随意偷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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