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说明什么是名实互混的诡辩

2022年10月18日13:47:51举例说明什么是名实互混的诡辩已关闭评论

一个地主做寿,把长工们一个月的工钱扣了下来,说是算送了礼。等到请客那天,他只给长工们每人一个鸡蛋,并且说:“这是未来的大肥鸡,吃吧!”长工们忍住气,吃了鸡蛋,又干活去了。

不久,一个长工结婚,穷哥们告诉了地主,地主于是在举行婚宴的那天早上也送了礼--红纸包的一枚铜钱,然后空着肚子独占一桌准备大吃一顿。一会儿,主人双手捧上一碗毛竹片,殷勤地说:“这是过去的鲜味嫩笋,请吃吧!”穷哥们拍手大笑,地主只好按着空肚子,走了。

你混淆,我就混淆,以毒攻毒。

“火不热”是我国春秋战国时期名家的诡辩之一。“火”具有热的属性,我们也经验过火很热;但“火”这个字本身却不会热。假如地上写了很多“火”字,而你踩在“火”字上,当然不会觉得热。同理,你的电饭锅坏了,你在电饭锅下写好多“火”字,难道饭会煮熟吗?

很显然,任何语言文字都有两个方面:一是指语言文字的意义描述,一是指语言文字本身。前者指语言文字的“实”,后者则指语言文字的“名”。名实互混早在古代就成为诡辩家们的一种手法。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乃是混淆了“文字的指涉意义”与“文字本身”的结果。从指涉意义看:

古今中外利用名实互混法玩弄诡辩的大有人在,这类诡辩命题也比比皆是。琢磨下面的例子:

(1)“饭是不能吃的,饮料是不能饮的。”

(2)“‘全盘西化’本身就不‘全盘西化’。”

(3)甲:“你还有没有啊!”乙:“我还有没有。”

(4)“我所作的决定,就是我不作决定。”

(5)某处写着:“此处不得书写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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