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词错误(谬误):什么意思、例子案例

2020年5月3日09:40:05四名词错误(谬误):什么意思、例子案例已关闭评论

四名词错误(谬误):什么意思、例子案例

(1)《战国策·秦策》中有这样一个故事:

梁地有个叫东门吴的人,他的儿子死了,他却一点也不悲痛。他的妻子很不理解,问:“你是很喜欢儿子的,现在儿子死了,你怎么一点也不悲痛,这是为什么?”东门吴面不改色地说:“我已经没有儿子了。没有儿子的时候,我不悲痛,现在儿子死了,也就是没有儿子了,我为什么悲痛?”

东门吴心里怎么想的不得而知,但他的逻辑是十分可笑的。

无子时不忧;

子死是无子;

所以,子死不忧。

在这个三段论中,大前提中的“无子”和小前提中的“无子”是同一个概念吗?不是。大前提“无子”是没生所以没有,而小前提中“无子”是儿子死了,失去了儿子。这样,中词在两种不同的意义上被使用,犯了四名词错误。谬误乎?诡辩乎?

(2)有这样的一个三段论:

鲁迅的著作是一两天读不完的;

《一件小事》是鲁迅的著作;

所以《一件小事》是一两天读不完的。

在这个三段论中,中词“鲁迅的著作”在两个前提中有不同的含义。在大前提中是在集合意义上使用“鲁迅的著作”这一概念的。而在小前提中却是在非集合意义下使用“鲁迅的著作”这一概念的。

(3)再看一个例子:

什么也没有老婆好;

一分钱比什么也没有好;

所以,一分钱比老婆好。

这个三段论的中词“什么也没有”,在大前提中是程度副词,类似于“最好”“特别好”;而在小前提中的“什么也没有”却是量词,相当于“零”。这个三段论是违反三段论名词规则的诡辩。

(4)有人把马克思主义哲学混同于黑格尔哲学,他们有这样的推理:

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的灵魂;

黑格尔哲学是辩证法;

所以,黑格尔哲学是马克思主义的灵魂。

这个诡辩就是利用两个前提中“辩证法”一词在形式上的一致,而故意违反三段论名词规则。实际上,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是唯物辩证法,而黑格尔的辩证法是唯心主义的辩证法,不可同日而语。

 

  • 版权声明:本篇文章(包括图片)来自网络,由程序自动采集,著作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QQ:452038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