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过度简化因果关系的谬误?

2023年9月3日13:36:46什么是过度简化因果关系的谬误?已关闭评论

过度简化因果关系

在对一个事件进行解释时,依赖并不足以解释整个事件的具有因果关系的因素,或者着意强调这些因素中的一个或多个因素的作用,就犯了过度简化因果关系的谬误。

很多时候,事件的发生是由许多共同起作用的原因联合起来的结果。换言之,是这些原因共同起作用,形成了事件发生所需要的整体环境。

——“小学适龄儿童中抑郁症的发病率增速惊人。”

就上述事件而言,新闻记者采访了各路专家,最后综合专家的意见,指出引发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有:遗传因素、同龄人之间流行的取笑戏弄、父母疏忽大意、电视新闻里泛滥的恐怖主义和战争、缺乏信仰、学习压力过大……总而言之,这些原因中的任何一个因素,都可能导致小孩患上抑郁症,但我们不能说某一因素是唯一的原因。

从某种意义上讲,几乎所有的因果解释都可以过度简化。所以,当被问及某一件事发生的原因时,哪怕我们所提供的答案并不包含每一种可能的原因,也是说得过去的。可既然我们了解了过度简化因果属于逻辑谬误,在通过因果关系得出结论时,就要让其尽可能包括足够多的因果因素,让对方知道你并没有将因果过度简化;或者你还可以向对方说明,你在结论中所强调的因果关系,只是众多原因中的一个,但不是唯一。

在此之后

当两个情况接连发生时,尤其当它们不断接连发生时,人们会不禁地认为,其中一个情况可以解释另一个情况。实际上,这种想法完全没有可信度,也是一种错误的思考,叫作“在此之后”。

古玛雅人通过反复观察,发现农作物生长是需要雨水的:雨水少时,庄稼的收成明显减少;不下雨时,简直就是寸草不生。这可怎么办呢?不下雨的时候,该怎么求雨呢?

现在我们都知道,抽取地下水可以解决灌溉问题,但这个办法超出当时玛雅人的能力范围。他们选择了一个既糟糕又无效的方法——活人献祭。只要出现旱灾,就有人自愿淹死在乌斯马尔、奇琴伊察等地的天然水井中。除了人以外,许多珍贵的物品也被扔进井里。他们认为这样做可以取悦自己信奉的神,让神吩咐身边的少女将水瓶里的水洒向地面。

在献祭了几个活人后,天真的下雨了。为此,玛雅人得出结论:献祭有用。

于是,再遇到不下雨的时候,玛雅人就选择献祭活人。当他们接受了这个错误的通则后,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止神权政治以各种理由、为了各类神及其他特殊目的来献祭活人。

想到那么多年、那么多的玛雅人,因为“在此之后”的谬误而丧失了性命,实在令人感到可悲。或许,两个事物之间可能存在必然联系,但在因果关系成立之前,我们必须确认,在去除这一原因之后,结果还能不能在不违反某些公认的一般原则下继续存在?

萧伯纳向来吃素,同时他也是一个伟大的剧作家。可是,当我们也选择吃素时,我们就能成为伟大的剧作家吗?这两件事物是独立变量,而不是相关变量,更不是因果变量。不然的话,吃上一年素,我们的写作能力,都可以因此得到提升了。

所以,无论在工作还是生活中,如果有人向你指出A和B之间有相关性,并假设它们为因果关系时,请务必思考一下:“还有没有替代原因,可以解释这种联系?”

替代原因

替代原因,就是用一个合理的解释,来说明为什么一个特定的结果会发生。

莎莎和男朋友拌嘴了,两人冷战了一整天。莎莎给男朋友发了一条消息,过了两个小时,对方也没有回复。这让莎莎感到很难过,她跟闺蜜诉苦,觉得男朋友不在乎自己。闺蜜回应说:“你确定他看到你发的消息了吗?最近要考试,他可能是在复习,或是手机调成了静音,这都是有可能的啊!”在男朋友未回复莎莎信息这件事情上,闺蜜的解释就属于替代原因。

概括来说,关于某一事件的发生,或是对某一结果的解释,我们找出的任何一个单独的原因都可能是引发事件发生的其中一个原因,而非唯一的原因;事物相关并不能证明存在因果关系;两件事情紧挨着发生,也不一定能证明两者之间是因果关系,也可能是巧合。

当你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作者或说话者在使用证据支持他对某个事件起因的一个断言时,你就需要去寻找一些替代原因。“原因”这个词语的意思是“引起,让某件事发生,或影响”。

——尼尔·布朗、斯图尔特·基利《学会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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