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词夺理谬误
强词夺理谬误,是指在论证中,不是针对论点进行论证,而是无理强辩。
员工:大家对食堂意见很大。
膳食科科长:众口难调嘛。
员工:卫生搞得太差了。
膳食科科长:集体食堂怎么也比不上家里干净嘛。
员工:菜太贵。
膳食科科长:也有便宜的嘛。
员工:主食给的分量不足,买半斤米饭都吃不饱。
膳食科科长:买一斤就吃饱了。
员工:馒头有时不熟。
膳食科科长:旧社会连这样的馒头也吃不上。
员工:菜炒得也不好。
膳食科科长:你炒得恐怕更不好,大家不要把精力都花在这上面,应该多想想怎么实现共产主义。实现共产主义了,什么都好了。
这段对话中的科长就犯了强词夺理的谬误,本来是无理、有错的一方,却总是振振有词,硬是把无理的说成有理的。众口难调,这是客观事实,但这一事实并不能成为搞不好伙食的理由,倘若如此,就不会有令人满意的食堂了。卫生搞得太差,菜太贵,主食的分量不足,馒头有时不熟,菜炒得也不好,科长并不否认这些问题的存在,但却分别以“集体食堂不能和家里的卫生相比”,“菜有便宜的”,“买一斤主食能吃饱”和“旧社会连这样的馒头也吃不上”进行辩解,由于这种辩解是建立在无视广大员工利益的基础上的,科长丝毫没有改进的诚意,其态度便会招致反感。
不过,强辩者也并非总是会激起听者的反感,当其强辩是建立在对对方恭维的基础上的时候,其强辩的结果往往出乎意料。
1671年5月,伦敦发生了一起重大刑事案件,以布勒特为首的五人犯罪团伙混入伦敦塔,偷走了英国的“镇国神器”——王冠。但刚冲出伦敦塔就被卫队围住了,经过一番搏斗后全部被抓获。伦敦塔总监对这些罪犯进行了审问,将之全部判处死刑,然后上报给英王查理二世。国王对这些胆大包天的歹徒很有兴趣,决定亲自提审布勒特。下面是审讯时的片段:
查理二世:你在克伦威尔手下诱杀了艾默思,换来了上校和男爵的头衔?
布勒特:陛下容禀,我不是长子,所以我没有继承权,除了本人的性命外我一无所有,我得把命卖给出价最高的人。
查理二世:你还两次企图刺杀奥德蒙公爵,是吗?
布勒特:陛下,我只是想看他是否配得上您给他的那个高位,要是他轻而易举地被我打发掉,陛下就能挑选一个更合适的人来接替他。
查理二世:你越干越胆大,居然偷起我的王冠了!
布勒特:我知道这个举动太狂妄了,可是我只能以此来提醒陛下关心一下生活无着落的老兵。
查理二世:你不是我的部下,要我关心你什么?
布勒特:陛下,现在天下太平,所有人都是您的臣民,我当然是您的部下了。
查理二世:你自己说吧,该怎么处理你?
布勒特:从法律的角度,我们当判死刑。但我们五个人每个人至少有两个亲人会为此流泪。从陛下的角度看,多十个人赞美总比多十个人流泪好得多。
无疑,布勒特在不断地进行狡辩,这种狡辩是一种强辩,但他的强辩却博得了查理二世的好感,查理二世不仅下令免除了其死刑,还赏了他一大笔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