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众是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现象,指个人在社会群体的压力下,放弃自己的意见,在知觉、判断、信仰以及行为上采取与大多数人一致的做法。与这种心理现象相关的谬误是从众谬误,又叫诉诸大众的谬误,它和这种心理现象一样普遍。
女儿:妈妈,给我买个芭比娃娃吧。
妈妈:为什么要买芭比娃娃?
女儿:因为我们班的女同学都有芭比娃娃。
警察:不是明文规定,社会车辆不能走应急车道吗?
司机:我看好多车都在走应急车道。
老师:你为什么作弊?把你家长叫来。
学生:又不是只有我一个人作弊,为什么只惩罚我?昨天吴涯考语文的时候还作弊了呢。
对话中的女儿因为班上其他女同学有芭比娃娃而萌生买芭比娃娃的想法,并以此为据,要求母亲为她买芭比娃娃。对话中的司机用别的车走应急车道来为自己走应急车道辩解,要知道,好多车走应急车道并不能证明这种行为就是对的。对话中的学生则企图用别的人也作弊来使自己逃避处罚,同样,别人也作弊不能证明该学生作弊的行为就是正当的。这些人都犯了从众谬误。
所谓从众谬误,是指依据众人的言论或行为为某种观点或行为进行论证或辩护。尽管从众行为本身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例如,在健康的社会生活中,许多人都参加捐献活动,个体在这种氛围下也作了捐献,这种从众行为具有积极意义;而在某个不健康的青年小群体中,因为多数成员都抽烟,个别成员也学着抽烟,此种从众行为就具有消极意义。但对于从众谬误而言,谬误毕竟都是谬误。
怎样避免这种谬误呢?严格地说,这种谬误是杜绝不了的。当我们做错一件事后,尤其是在有很多人都做了同一错事的时候,我们往往会不假思索地用这种方式来为自己开脱,这似乎是出于一种本能。不仅如此,每次使用这种方法后,似乎总是有或多或少的收效。比如说,上例中的老师也许在听说别的同学也作弊的时候而改变主意,不再惩罚这个同学,不然的话不公平。老师的这种想法也是人之常情。既然总是或多或少有收效,这势必反过来会强化人们对这种方法的不忍舍弃心理。这样看来,面对这样一种谬误,我们所需要做的就是,在他人对我们施用这种谬误时,保持清醒的头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