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质判断是断定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判断。我们这里讨论的性质判断,仅指简单判断中的性质判断。由于它的断定是直接的,传统逻辑又把它称为直言判断。例如:
①所有的语言都是交流思想的工具。
②地球不是宇宙的中心。
③有的科学家不是大学毕业的。
例①断定“语言”这一类对象全部具有“交流思想的工具”这一性质;例②断定“地球”这一对象不具有“宇宙的中心”这一性质;例③断定“有的科学家”不具有“大学毕业”这一性质。
性质判断由主项、谓项、联项和量项四部分组成,其中主项和谓项是变项,联项和量项是逻辑常项。
判断的主项是反映判断对象的概念,如例①中的“语言”,通常用“ S ”来表示。
判断的谓项是反映判断对象的性质的概念,如例①中的“交流思想的工具”,通常用“ P ”来表示。
就判断的逻辑形式而言,所有判断都有主项和谓项,但在日常语言中,可以根据不同的语境对表示主项或谓项的那部分语词进行省略。例如:
甲:“谁是现代逻辑创始人?”
乙:“莱布尼茨。”
这里乙的回答就省略了表示判断谓项的语词“现代逻辑创始人”。
判断的联项表示对象和性质之间的联系,肯定联项用“是”表示,否定联项用“不是”表示。联项决定判断的质。
判断的量项是表示判断对主项所反映对象的断定范围的概念。量项决定判断的量,它有全称和特称的区别。如例①中的“所有”是全称量项,例③中的“有的”是特称量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