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名著《堂·吉诃德》中,有这样一段情节:
桑丘总督在任时,遇到这样一个案件:有个小气鬼拿了一块布去请裁缝做一顶帽子。他问布够不够?裁缝量了布之后说:布够了。但是,这个小气鬼疑心裁缝要赚他的布。于是,他就问这块布够不够做两顶帽子?裁缝看透了他的心思,就回答说:够做。小气鬼还不罢休,又问够不够做三顶帽子?……他添上一顶又一顶,直到五顶,裁缝总说能够做。就这样,他们谈妥了,这块布做了五顶帽子。
等到约定取帽子的那一天,小气鬼到了裁缝店。他看到裁缝做好的五顶帽子,小得只能套在手指头上。小气鬼发现自己上了当,于是就到桑丘总督那里告裁缝的状。
在法庭上,原告小气鬼坚持要裁缝赔他的布,而被告裁缝却坚持要小气鬼付工钱。桑丘总督听了两人的话之后,作了这样的判决:裁缝不准要工钱,小气鬼也不准要帽子;做好的帽子充公,送到牢里给囚犯用。
我们要问:裁缝与小气鬼的争吵,究竟是因为什么而引起的呢?
解答:
小气鬼同裁缝争吵的直接原因是,小气鬼发现自己上了当,帽子虽然做了五顶,却一顶也派不上用场。但是,小气鬼又为什么会上当呢?原来是小气鬼只问他的布够不够做两顶帽子、三顶帽子、四顶帽子、五顶帽子,而没有明确说明要做多大的帽子或帽子给谁戴,因此,裁缝就抓住小气鬼这个不明确的、含糊的概念,故意整一整小气鬼。
当然,严格说起来,裁缝的思想方法也是不对的。应该承认,在一般人心目中,“帽子”这个概念基本上是明确的。谁做帽子都是为了戴头上的。因此,裁缝把小到只能套在手指上的东西也说成是“帽子”,这不能不说他是有意地混淆了概念。
既然双方都存在逻辑问题,因此,桑丘总督的判决(使双方都有所损失,又不再受损失)确实是比较公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