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型例证又叫“以偏概全”,或“轻率概括”。
轻率概括这种错误指的是,在运用不完全归纳推理进行论证时,片面地以若干现象为论据,不管其是否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就据以得出全面性的结论。
例如,“古代著名诗人都爱种柳,他们不但写下许多咏柳佳作,而且本人都亲手植柳。陶渊明以‘五柳’为号说明了他对柳的喜爱。欧阳修也是植柳能手,在扬州蜀冈大明寺平山堂前,‘欧阳文忠植柳一株,谓之欧公柳’。白居易放外时也曾不止一次种过柳:‘曾栽杨柳江南岸,一别江南两度春,遥忆青青江岸上,不知攀折是何人?’柳宗元用诗记载了他在柳州任刺史的种柳之事:‘柳州柳刺史,种柳柳江边,谈笑为故事,推移成昔年。’”这段论述就犯有“轻率概括”的错误。
因为,虽然陶渊明、欧阳修、白居易和柳宗元都是著名诗人,都爱种柳,但仍不能据此几例便推出“古代著名诗人都爱种柳”这一全称论断。
轻率概括又叫“以偏概全”,或“非典型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