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说明什么是归纳谬误?

2020年10月16日09:22:25举例说明什么是归纳谬误?已关闭评论

归纳谬误

逻辑学中有一个概念叫归纳谬误,即无论归纳了多少种事例,归纳的结论始终是充满不确定性的,只要出现了一个反面例子,归纳的结论就会被推翻。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在收集了一些事例后,发现这些事例可以总结出一个结论,然后就武断地做出结论,并坚信自己的结论是对的,不知不觉地陷入偏执之中。殊不知,许多事情是没有办法根据前面已知规律推出来的,轻率地归纳,就可能会掉进不知名的陷阱。

有个富翁老头,家里几代人都不识字,为了能让儿子做一个有文化的人,他特意给儿子请了一位先生。先生从最简单的“一、二、三”教起:一横就是“一”,两横就是“二”,三横就是“三”……富翁的儿子一听,觉得读书写字也太简单了,就跟先生说:“您不用教了,我都会了。”富翁见儿子学得那么快,认为他天资聪颖,就把先生给辞退了。

数日后,富翁邀请一位姓万的朋友来家里做客,就让儿子写一封请帖。可是,等了许久,也不见儿子从书房出来。于是,富翁就去催促儿子,儿子抱怨说:“他姓什么不好,偏偏姓万,我从早上写到现在,也才写了五百横!”

富翁的儿子由“一横就是一”“两横就是二”“三横就是三”推出“万字就是一万横”,实在可笑。人们之所以会犯轻率归纳的错误,往往是因为过分地相信经验。事实上,经验不一定都是可靠的。如果总是把经验作为论据,当成解释事物的出发点,或是分析事物的基础,就可能作出错误的判断,比如人们在澳大利亚发现黑天鹅之前,一直都认为所有的天鹅都应该是白色的;更有甚者,还可能会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泰坦尼克号的船长史密斯曾说:“根据我所有的经验,我没有遇到过任何值得一提的事故。我在整个海上生涯中只见过一次遇险的船只,从未见过失事船只,从未处于失事的危险中,也从未陷入任何有可能演化为灾难的险境。”

这位大名鼎鼎的船长,根据过往的航海经历归纳海上生涯的安全性高。结果呢?我们都知道了后来发生的事——他随着泰坦尼克号沉入了冰冷的大西洋中。

由观察个体得出普遍适用的结论,是一个危险的倾向,因为一次例外就可以彻底否定一条经过上千次证明的理论。对于这种归纳错误的现象,数学家华罗庚提示我们——

当你从一个袋子里摸出来的第一个玻璃球是红色的,第二个,甚至第三个、第四个玻璃球都是红色的时候,你会立刻出现一种猜想:袋子里的玻璃球都是红色的!

可是,当你摸出一个白色的玻璃球时,你的这一猜想就会被推翻,转而被另一种猜想替代:是不是袋子里都是玻璃球?当你再从袋子里摸出一个木球时,你的这一归纳猜想又会被推翻,转而产生一种全新的猜想:是不是袋子里装的都是球?

最后的这个猜想,到底对不对呢?还是要进行检验!只有把袋子里的东西全部摸出来时,才能够得出结论!

我们需要归纳法,但我们不可以忘记,所有确信都只是暂时的,一旦对某些事物产生路径依赖,或是“想当然”,就可能要面临失误。

归纳推理能够帮助我们处理不少问题,但客观世界是很复杂的,我们的认知层次受限,过去的规律和经验不一定能够帮我们解决当下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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