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违反构词法的现象有哪些?

2022年9月4日15:02:01常见的违反构词法的现象有哪些?已关闭评论

语素构成词需要借助一定的构词法。此外,还要考虑语序问题、习惯问题。否则,就可能出现偏误。下面是常见的违反构词法的现象:

(一)生造词语

现代汉语复合词的构成方法有多种,但是,哪些语素可以和哪些语素组合、组合的次序等,却是约定俗成的。如“大”、“巨”、“伟”是近义语素,但是,作为一般词汇,习惯上只有“伟大”、“巨大”,没有“伟巨”、“大巨”、“大伟”、“巨伟”(用作专有名词除外)。当然,复合词语素的选择、次序,往往会经历一个不稳定的过程,有的时间还比较长。但是,一旦定型,就不允许随意变更,否则,就有生造词语的嫌疑。如:

*①赵忠祥牌大,出来的书也卖得劲暴。

*②美国天文学家发现并证认海王星上有两个环。

(注:符号“*”表示该例是病句。)

例①、②中的“劲暴”、“证认”都是生造词。类似的实例很常见,如“瞰看”、“意绪”、“儿谣”、“暗冷”、“明爽”等等。生造词产生的原因可能是:(1)马虎大意或意在“标新”。现成的词语如“火暴”、“证实”、“鸟瞰/俯瞰”、“心绪/情绪”、“儿歌/童谣”、“羡慕”、“阴冷”、“清爽”等,或不甚了了,信手拈来,或故意不用,偏要写成别样,仿佛在创造新词。(2)随意把两个复合词或一个词组压缩成为一个词。如“颤抖+瑟缩→抖瑟”、“伟岸+健壮→伟健”、“辉煌灿烂→辉灿”、“游泳技术→泳术”。(3)随意把两个单音节词硬凑成一个“拉郎配”。如“抽+吸→抽吸”、“揍+打→揍打”。(4)随便更换成语中的语素,使成语不合惯例。如:

*③说罢,诡秘地对她挤眼弄鼻的。

*④忘乎职守,把自己的天职当儿戏。

生造词和新造词怎么区别呢?主要看两条:一是语言交际的需要;二是词义是否明确。

(二)滥用简称

使用简称(简缩词)是为了经济简练,方便表达。因此要考虑范围、对象,遵守普遍性原则。要见词明义,易于理解。特别是见于大众媒体的,更应考虑受众的接受能力。前些年,有人批评《天拖春来早》这个标题中的“天拖”是滥用简称。“天拖”是“天津拖拉机厂”的简缩词,在天津,这是行得通的。可是,登在《人民日报》上,面向全国,就不同了。所以,采用简缩词,普遍性原则不能忽略。是否见词明义,则往往与简缩是否合乎规范有关。下面是不合规范的实例:

*①糖尿病性心脏病→糖心病

*②中国国际老年协会博览会→老博会

*③(西方七国)财政部长→财长

*④摄影艺术作品展览→影展

(三)颠倒语序

一个词由哪几个语素组成,一旦选择定了、约定俗成了,不但不允许任意更换语素,而且也不允许任意颠倒次序。这是因为:(1)汉语的语序是相对固定的,它是表现结构关系的语法手段之一。在构词时,语序的作用是很明显的。语素相同,语序不同,往往结构关系、类型和词汇意义也不同。如“产生→生产”、“和平→平和”、“算盘→盘算”、“奶牛→牛奶”。(2)任意颠倒语素的次序,也是产生生造词的原因之一。如“道路→路道”、“晶莹→莹晶”。

(四)任意拆用

一般说来,词是不能拆用的。但是,在语言运用中,也确实经常听到“鞠了一个躬”、“洗了一个冷水澡”的说法。现代汉语中可以这样运用的词不多,而且,可以插入其中的成分也有限。对这部分词,有人称为“离合词”,即不拆用时是词,拆用时是词组。由于可以拆用的词不多,因此,在一般情况下,任意拆用复合词,会让人感到别扭。下面是拆用不合适的实例:“试了一次验”、“报了一次告”、“考了一次试”、“汇了一次报”。当然,如果拆用是出于修辞的需要,有特定的语用条件,那又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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