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尼希悖论:“最小的不可定义的超穷序数”悖论
可以认为,这句话已经把这个超穷序数定义出来了,然而它却认为该数“不可定义”。
解析:
很容易看出这个“悖论”与前面分析过的语义悖论的联系。这是由于思维的自身反思性和透明性,把不同层面或语阶的定义混为一谈而造成的。定义其实是一种描述即反映,而描述或反映可以有多个阶或层面——对描述的描述的描述……我们可以把上述“定义”拆开成不同的层面:
假设被定义的这个数是N,我们可以看到,这个“定义”是对数N的多次反映和描述造成的,第一次我们认识到它是一个超穷序数,第二次我们发现它不可(用已知的方式)定义,第三次我们发现它是我们所知道的不可定义的超穷序数中最小的一个,把所有这些认识重合起来就形成上述“定义”。这里反映的次数和顺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看到:
第一,所谓“不可定义”只是对N在一个层面上的反映,在其他层面上(“超穷序数”、“最小……”)它已经被定义;
第二,“不可定义”实际上对特指的“定义”方式(例如属于数的某种类型)的一种否定性反映,不可用已知的定义方式来定义,不等于将来不会发现别的定义方式来定义;
第三,最根本的是,“不可定义”是对“定义”的反映,不是对数N本身的定义,与被反映的定义属于不同的层面和语阶。这在前面分析语义悖论时已经分析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