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是“客观存在”的,已被无数先辈们的论述所证实。意识概念的内涵是抽象的,这种抽象的东西在宇宙物质运动、变化产生出意识的表达形式后,则表现为展现在人们感觉器官面前实实在在的“客观存在”。这种“客观存在”的本质像其他自然物质、社会物质的本质一样,正逐渐地被人们所揭示。意识是在自然物质运动、变化中产生,在社会物质的运动、变化中得到强化、发展。所以说,意识是运动、发展的,不是固定不变的。意识的运动与物质的运动区别是有目的意识性的。有目的的意识运动,促使了社会物质的运动也是有目的意识性的。
意识同其他客观存在的物质一样具有内在规定性的质与外在规定性的量及质与量的统一度。意识的运动变化,具有一切运动变化的特点,但还有其自身的特点。运动、变化的意识在具备了质、量、度的统一体后,其运动变化的规律首先是意识活动的量变与质变规律。
意识活动的量变与质变都是意识运动变化的基本形式。量变是指具有内在规定性的质的意识形成与实施过程中力量大小的变化,人们常用意志强弱和毅力大小来形容评价意识量变的过程。质变是指构成意识内在规定性本质的变化,是由一种意识状态转向另一种意识状态。意识的量变和质变在以往的哲学研究中未曾明确,但在有意识生命的高级哺乳动物特别是人普遍客观存在的。量变对意识支配下的社会物质存在状态是统一、平衡、静止、相持、稳定的,在一定程度的范围界限内,量变使社会物质在时间和空间上得以延续和渐进。所以说,量变是微小的、不显著的变化。质变超出了度的范围界限的制约,是根本性的、显著的变化,是对原有度的突破,使原有意识支配下的社会物质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延续和渐进的中断。意识的质变使原有意识质量度的统一发生改变,旧的平衡、静止、相持、稳定在质变的运动中被打破,新的统一、平衡、静止、相持、稳定的意识质量度统一在运动中产生。意识的量变和质变都有多种多样的形式,但都有两种基本形式;量变的两基本形式是在形成维持意识和实施意识活动方面的大小、强弱数量方面的变化,质变的两种基本形式是暴发式飞跃的突变和渐进式慢性的转变。判断意识质变和量变的根本标志是意识变化是否突破了度的范围。
意识的量变和质变是相互辩证的。
量变和质变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它们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相互转化。量变是意识活动的规律性运动所产生的,意识活动规律性的变化使意识活动本质内在规定性数量上增减变化;当意识规律性运动被打破以后,则引起意识内在规定性的变化为质变。当意识活动不实施、不贯彻、不执行时,表现为分析、思考、幻想、考虑等大脑中枢神经系统的心理活动时,表面上意识活动只有质的变化,实质上形成维持这种质的意识活动的量变,始终在支持着这种质的意识活动的发展。意识活动的规律性运动,是由意识内在规定的内部矛盾因素和外部环境条件形成的,促使意识规律性运动和打破规律性运动两种力量共同作用而维持的。当前者强盛时,意识维持规律性运动,表现为意识的量变,社会物质在这种质的意识控制下呈现出数量上的变化;当后者强盛时,意识活动的规律性被打破,意识活动由量变转变为质变。
由于意识活动,特别是创造意识有很大的主观性,这种主观性的质的意识是否符合客观存在,是它能否在一定的量变条件下形成度的统一,产生出相应的社会物质是关键问题。而在自然界的客观实践中,反映意识是客观的,客观中有什么,在意识中就形成什么、反映什么。反映意识的质变由客观存在而决定,与量变没有任何关系,只要反映意识在量变的条件下质与量达到度的统一,就能够正确地反映出客观物质的实质(有大脑疾病的人除外)。因为反映意识的质是符合客观存在的,是从客观而来,它是对客观物质存在的描述和反映;不论反映意识的量变如何变化,只要是被反映的客观存在本质不变,则反映意识的质就不会改变。而创造意识所复制、发现、发明创造的意识活动,它的意识的质不是从客观而来,而是在反映意识质的基础上进行创造,是主观的。这种主观的意识质如不符合客观存在,不管这种质变在如何量变条件下,都不可能形成产生一定社会物质的意识质与量度的统一,因为它的质是客观存在中没有的,形成的度只能是空想的意识质与量度的统一。
在改造、利用自然的实践中,科学家试验次次失败的原因大部分是创造意识的质不符合客观存在。如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法西斯希特勒始终没有发明出原子弹,就是因为他们研究人员创造意识的质不符合原子弹的客观存在。而美国、苏联、中国等国家的研究人员创造意识的质是符合原子弹客观存在的,所以能创造发明出原子弹。另一方面即便是创造意识的质符合客观存在,但没有达到相应量变度的统一,也是创造不出意识中设想的社会物质。
某些意识活动的量变是意识活动的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这些意识的质变需要有量变的积累过程,只有量变的积累达到一定程度,质变才会发生;没有量变的积累,质变就不会发生,质变是量变的结果。在日常生活中,对某一事情,今天不想做明天不想做,而做这件事的意识的质在达到一定量变的程度,才使做这件事的意识的质发生改变;原来的意识的质是不做这件事,改变后的意识质转变为做这件事。某些意识活动的量变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欺凌、侮辱在生活中常常难以忍受,但对其欺凌、侮辱在他的意识里作用的量变不大时,也就是他人在能忍耐的限度时,他人忍耐的意识的质不会发生质变而反击;当这种欺凌、侮辱的量变超出忍耐的限度时,必然引起他人意识的质变而奋起反击。而在另外某些创造发现、发明的意识活动中,无论量变怎么发生,都与质变毫无关系,也就是说,不管量变如何变化,我质变与你量变毫无关系、无动于衷。
瓦特、诺贝尔、爱迪生在他们的发明创造中,都经过数以百次、千次、万次的意识质与量的变化,总是难以寻找到符合目的意识的客观存在的创造意识的质。格拉斯草原上的彩云自由自在地变化、含氮量较低的硝酸纤维素火棉胶敷住伤口、一把竹扇等毫无意识地跃入你视野的客观自然现象,本应同其他一切物质一样,在你的反映意识里形成印象,而与蒸汽机、炸药、灯泡完全是两码事,是毫不相干的。无论瓦特、诺贝尔、爱迪生的创造意识的量变发生着如何巨大的变化,都不应该与之发生关系。就是这些彩云、火棉胶、竹扇毫无关系的存在出现在他们的潜意识中,使各自创造意识的质发生变化,用其他物质方法试验的质的前意识转变为用彩云、火棉胶、竹扇试验的显意识质,从而找到了发明蒸汽机、炸药、灯泡意识质的客观存在。而这种有启发作用的物质,在瓦特、诺贝尔、爱迪生发明以前是客观存在的,但是没有被任何人重视,人们并不注意它的存在;他们的注重完全是他们各自的意识的质变所导致的,而与他们意识的量变无关。只要找到了客观存在的意识的质,其质的内在规定性在量变基础上达到度的统一,才能创造发明出意识中所希望的客观存在。这种量变相对质变是微不足道的,而这种质变不是由量变而发展引起的。
社会实践中客观存在的社会物质的量变与质变的转化,完全是由意识的量变与质变的转化所决定的。自然物质的量变与质变,是根据自身的内在规定性内因和外因而决定,没有目的意识性。而社会物质的量变与质变是意识的量变与质变的结果。意识的量变与质变是受人的意识所控制,运动变化是有目的意识性的。这些有目的意识的量变与质变,是由人体大脑中枢神经系统的组成物质(自然物质)元素分子、原子之间,发生着物理与化学方面的运动变化反应所决定。这些物理、化学的反应变化发生的本质(有待自然科学揭示)是没有目的意识性的,但发生反应后变化的结果是有目的意识性的运动得以产生,使意识的量变与质变有了目的意识性。禽类卵细胞外壳,是成熟的卵细胞经输卵管移行到子宫的过程中形成的,其蛋壳结构上有很多气孔,可以确保禽胚发育成雏禽期间气体交换的需要;禽类在进化中,如果不是自身有目的意识的选择性控制作用,在输卵管内卵细胞完全可以被分泌过多的CaCo 3 (碳酸钙)包裹,而使禽卵细胞外壳不留气孔。
有目的意识性的运动是意识生命物质进化的基础。倘若自然界没有目的意识性的运动产生,则意识生命不会产生。有目的意识性运动才能使人类根据彩云的变化将蒸汽机缸由一个改为二个,促进了工业革命的形成;将含氮量较低的硝酸纤维素加入硝化甘油,既维持了硝化甘油的爆炸力,又保证了炸药的安全性;将竹丝炭化应用于灯丝,结束了人类夜晚的黑暗时代。人类现代文明的一切一切的变化可以说都是在人类有目的意识的运动下产生的。虽然自然物质的运动变化有其必然性和偶然性,如果没有人类有目的意识的运动去揭示,则难以发现物质的本质。紫色蒸汽(I)和棕色液体(Br)都是自然物质运动变化出现的偶然现象,它可烙印于任何接触它的人的印象中。如果被接触的人的意识的质变和量变不揭示它,则人们难以发现它。只有这种质的意识的量变逐渐增加作用或这种质的意识不只是对它的印象、反映,而是主观产生转变为这是什么东西的疑问的质的意识,而要去揭示这种物质的意识的质形成,在相应意识量变的作用下,达到质变与量变的统一就有可能发现这种客观物质存在的本质。
社会物质运动、变化与自然物质运动、变化最根本的区别就是有无目的意识的运动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