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事物的本质与现象,有什么联系与区别?

2024年7月16日10:40:09物质、事物的本质与现象,有什么联系与区别?已关闭评论

物质、事物的本质与现象

本质是物质的内在规定性的根本性质,是构成某一物质必不可少的、必要的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是物质外部形态表现的根据,它是由其内部的特殊矛盾所决定的。本质对某一事物来说,就是它本身的特殊内在规定性,对其他事物来说,就是它们之间的本质区别。本质与内容、全局、必然性、现实性、原因、规律性是物质事物同等的哲学范畴。只要事物物质具备了本质,同时也就具备了物质事物其他属性。

现象是物质的表面特征以及这些表面特征之间的外部联系,是物质内在规定性本质的外在表现。物质的本质是通过现象从不同的方面表现出来的。物质的现象是极其复杂的,根据其表现本质的方式不同,可以区分为真相和假象。某些现象同物质的本质相一致,从正面直接表现本质的现象叫作真相;某些现象同物质的本质不相一致,是通过反面歪曲地表现本质的现象叫作假象;假象同真相一样,也是客观存在的,它是由各种客观的外部实际条件所造成的。假象同错觉不同,错觉是由人的主观感觉造成的,而非客观存在。

我们认识物质的本质,都是通过对现象的认识深入和对表面特征的研究,去揭示物质事物的本质。

本质和现象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本质是蕴藏在物质的内部的规定性,是人类意识感觉器官所不能感觉到的,只有通过抽象的意识思维(创造)才能客观地反映把握;而现象是显露在物质外部的,是表面的、能为人类感觉器官所感觉,如物质的外在规定性就是现象。

第二,本质是相对稳定的,而现象却是多变的、易逝的。物质的本质在其根本矛盾没有改变之前是不会改变的;但在本质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如外部条件发生改变,现象却可以发生变化。如水的本质是H O,在不同温度下本质不变,其现象有固体、液体、气体三种;物质的本质发生改变,则现象也随着发生改变,如水电解:H O——H + O ,本质改变成了氢气和氧气,现象由液体转变为气体。

第三,本质是同类现象中的一般的、共同的东西,而现象则是本质的个别具体外在表现。所以,现象比本质丰富、生动;本质比现象普遍、深刻。现象表现本质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有的从正面表现,有的从侧面表现,有的从反面表现,每个现象只是物质本质的某一方面的外在表现;本质体现现象的内在规定性是具体的、单一的,某物质不论有多少种现象,它的本质就是那样具体的一种,只是不同的条件下,表现出不同的现象。

现象和本质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现象和本质是客观物质本身在矛盾的运动中所产生的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任何物质的本质都需通过这样或那样的现象表现出来。不表现为一定现象的本质宇宙世界是不存在的,就是假象也有被歪曲了的本质。本质是现象的根据,现象是本质的反映;本质决定现象,现象反映本质;现象的存在和变化归根到底取决于本质。任何现象都是这样或那样地同本质相联系的,都是从特定的方面来表现物质的本质,即使假象也是被本质的反面或歪曲表现出来的。不表现本质的现象是不存在的。

现象和本质的客观存在,给我们认识物质事物提供了一个具体方法,即透过现象看本质的方法。根据现象和本质对立统一的客观存在,我们认识物质的时候:一方面,必须透过现象揭示本质;现象虽然表现本质,但现象并不等于本质;认识物质不能停留于表面现象,透过现象认识本质才是我们的职责;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调查就是认识现象发现本质,是主观意识对客观存在的现象的反映,反映的现象如不是真相是假象,则难以揭示物质本质。另一方面,必须把现象作为入门的向导,通过现象来认识本质;离开现象,不从现象入手,不掌握丰富的全面的感性材料,不对各种现象加以分析,就不能揭示事物的本质,也就不可能正确地认识物质的内在规定性及其矛盾运动的内在规定性。现象有真相和假象之分。因此,在认识过程中,必须注意认识真相和假象,不为假象所迷惑,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实事求是的客观精神。

  • 版权声明:本篇文章(包括图片)来自网络,由程序自动采集,著作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QQ:452038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