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元培为什么主张“以美育代宗教”?

2023年11月5日12:09:31蔡元培为什么主张“以美育代宗教”?已关闭评论

蔡元培是现代中国伟大的教育家,在哲学上亦颇有造诣,提出了一些很有影响力的说法,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以美育代宗教”的观念。蔡元培认为,精神安顿不是知识的问题,而是审美的问题、欣赏的问题,他提出可以用美育来代替宗教,对人的心性性情加以教化,使人具有一个审美的健全的人格。蔡元培的思想,一方面与传统士大夫对于审美和陶冶性情的追求相关;另一方面也受德国哲学尤其是席勒思想的影响。

“五四”之后,由于经历了对传统的激烈批判,以及西方思想的冲击,传统的价值观念逐渐变得衰弱、渐渐失去人心。在西方文化,特别是以科学为主体的西方文化的影响之下,信仰成为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在传统中国,信仰不是一个特别难以解决的问题,儒家为知识分子提供了确定性。随着传统儒家思想在社会上逐渐丧失权威,信仰问题变得难以解决。而在这个时候,西方文化,特别是以基督教为主体的现代西方文化,一方面刺激了现代中国思想的形成,另一方面也在暗示只有宗教才能够凝聚社会人心。前有康有为的儒教运动,后有基督教的传教活动,这使得当时的知识分子对于宗教特别抵触。抵触的原因,一是基于科学的理由,认为宗教就是迷信;二是基于价值观念的分歧,因为西方的宗教试图渗入中国,1922年知识分子发起了非基督教运动,就是出于对宗教价值观念的否定,蔡元培就是非基督教运动的支持者之一。

抵触宗教的两个原因,分属两个不同的层面。有些知识分子认为,科学可以抵御宗教,甚至可以消灭宗教;有些知识分子认为,宗教要解决的是精神安顿的问题,这个问题非常重要,科学并不能够解决。蔡元培的观点介于这两者之间。蔡元培认为“宗教之原始,不外因吾人精神之作用构成。吾人精神上之作用,普通分为三种:一曰智识;二曰意志;三曰感情”。意思是宗教的形成源于人类精神之需要。蔡元培认为在人类未开化时代,宗教常兼有知识、意志和感情三种作用,或者说此三者“附丽于宗教”。知识附丽于宗教,因为宗教能够系统地提供关于整个世界的理论说辞。意志附丽于宗教,因为宗教导人向善,通过神律确定自我与他人、自我与社会的规则,人通过宗教的规训而合乎道德地行动。情感附丽于宗教,是指历史上那些能够给人以审美享受的礼乐诗画等艺术往往是“宗教家利用之以为诱人信仰之方法”。随着科学发展,社会进步,“知识、意志两作用,既皆脱离宗教以外,于是宗教所最有密切关系者,惟有情感作用,即所谓美感”。不过,“美术之进化史,实亦有脱离宗教之趋势”。

蔡元培发现人类审美情感所需要的满足,在历史上是由宗教主宰的,但宗教一方面注重对人的感性欲望的约束,“昔之宗教家,常有背快乐而就刻苦者,适足以戕贼心情”,是违反人性的;另一方面任何宗教都是排他性的,不仅宗教之间相互对立,就是同一宗教内的各个教派也是互争短长,甚至产生“新旧教之战”,这也是违反人道主义的。因此“美育之附丽于宗教者,常受宗教之累,失其陶养之作用,而转以激刺感情”。这个感情显然指的是那种排他性的偏激之情。

因此他提出了“以美育代宗教”的主张。他说:“鉴激刺感情之弊,而专尚陶养感情之术,则莫如舍宗教而易以纯粹之美育。纯粹之美育,所以陶养吾人之感情,使有高尚纯洁之习惯,而是人我之见、利己损人之思念,以渐消沮者也。”因为美育的目的是追求普遍性的“美”,它是无功利性的:美为普遍性,决无人我差别之见能参入其中,亦决无利害之关系能参入其中。因此,美育能够“去利害得失之计较,则其所以陶养性灵,使之日进于高尚者”。

  • 版权声明:本篇文章(包括图片)来自网络,由程序自动采集,著作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QQ:452038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