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苹果”是偏正词组,“红”修饰限制“苹果”。但“吃苹果”中的“吃”就不是修饰限制“苹果”了。“吃”表示一个动作,“苹果”是受“吃”这个动作影响支配的事物。像“吃苹果”这样的词组我们称之为述宾词组。
述宾词组也是由两部分组成,前一部分叙述某种动作行为,后一部分指明受动作行为影响、支配的对象。前一部分一般称之为述语,这是整个词组的核心;后一部分称之为宾语,述语和宾语之间是支配关系。如:
① 洗衣服 看书 开车
② 盖房子 写信 做饭
③ 洗凉水 吃大碗 抽烟斗
④ 出城 坐地上 去北京
⑤ 住一个人 来客人 晒太阳
述语和宾语之间往往可以插入“了”“着”“过”,而结构性质不变。例如:
洗衣服 洗了衣服 洗着衣服 洗过衣服
盖房子 盖了房子 盖着房子 盖过房子
述语和宾语在意义上的关系是各种各样的。如上面例子中的述语表示动作或行为,但例①的宾语是动作行为的对象,例②的宾语是动作行为的结果,例③的宾语是动作行为凭借的工具,例④的宾语指处所或方位,例⑤的宾语是动作行为的主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