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奇舒勒关于发明级别划分的意义

2022年8月22日20:53:24阿奇舒勒关于发明级别划分的意义已关闭评论

阿奇舒勒认为,第1级发明过于简单,谈不上创新,不具有参考价值,它只是对现有系统的改善,并没有解决技术系统中的任何矛盾;第2级和第3级发明解决了矛盾,可以看作是创新;第4级发明也改善了一个技术系统,但并不是解决现有的技术问题,而是用某种新技术代替原有技术来解决问题;第5级发明是利用科学领域发现的新原理、新现象推动现有技术系统达到一个更高的水平,它对于工程技术人员来说又过于困难,也不具有参考价值。

利用TRIZ能帮助工程技术人员解决第1级到第4级的发明问题,而第5级的发明无法利用TRIZ来解决。阿奇舒勒曾明确表示:利用TRIZ方法可以帮助发明家将其发明的级别提高到第3级和第4级水平。

阿奇舒勒认为,如果问题中没有包含矛盾,那这个问题就不是发明问题,或者说不是TRIZ问题。这就是判定一个问题是不是发明问题的标准。需要注意的是,第4级发明是利用以前在本领域中没有使用过的原理来实现原有技术系统的主要功能,属于突破性的解决方法。

“发明级别”对发明的水平、获得发明所需要的知识以及发明创造的难易程度等有了一个量化的概念。总体上,对“发明级别”有以下几方面的认识:

(l)发明的级别越高,完成该发明时所需的知识和资源就越多,这些知识和资源所涉及的领域就越宽,搜索所用知识和资源的时间就越多,因此就要投入更多、更大的研发力量。

(2)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的进步、科技水平的提高,已有“发明级别”也会随时间的变化而不断降低。因此,原来级别较高的发明,逐渐变成人们熟悉和容易掌握的东西。而新的社会需求又不断促使人们去做更多的发明,生成更多的专利。

(3)对于某种核心技术,人们按照一定的方法论对该核心技术的所有专利按照年份、发明级别和数量做出分析以后,可以描绘出该核心技术的“S曲线”。S曲线对于产品研发和技术的预测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4)统计表明,第1、2、3级发明约占所有发明总数的95%,这些发明仅仅是利用了人类已有的、跨专业的知识体系。由此,也可以得出一个推论,即人们所面临的95%的问题,都可以利用已有的某学科内的知识体系来解决。

(5)第4、5级发明只约占所有发明总数的5%,却利用了整个社会的、跨学科领域的新知识。因此,跨学科领域的知识获取是非常有意义的工作。当人们遇到技术难题时,不仅要在本专业内寻找答案,也应当向专业外拓展,寻找其他行业和学科领域已有的、更为理想的解决方案,以求获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人们从事创新,尤其是进行重大的发明时,就要充分挖掘和利用专业外的资源,正所谓“创新设计所依据的科学原理往往属于其他领域”。

TRIZ源于专利,服务于生成专利(应用TRIZ产生的发明结果多数可以申请专利),与专利有着密不可分的渊源。充分领会和认识专利的发明级别,可以让人们更好地学习和领悟TRIZ的知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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