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良论》是如何理解君臣关系的?

2022年8月20日15:38:06《明良论》是如何理解君臣关系的?已关闭评论

《明良论》是如何理解君臣关系的?

《明良论》为龚自珍所著,共四篇。作于嘉庆十九年(1814)。明良,指明君与良臣,取意于《尚书·益稷》“元首明哉,股肱良哉”语。作者用此为题,深刻地剖析了封建专制制度下的君臣关系、朝廷风气,以及吏治、科举、用人方面的种种弊端,力呼“更法”“改图”,表现出强烈的现实危机感和变法革新的迫切要求。

《明良论一》用三代以至唐、宋、明兴盛时皇帝敬重大臣的故事,说明有明君才有良臣及君待臣以礼、臣报君以忠的道理。强调君主应给大臣以厚禄,使其忘其身家,君民上下交融一起,什么事都可以做成。

《明良论二》揭露了清王朝官僚统治集团的腐化无耻和昏庸无能:“政要之官”只知巴结逢迎,追求高官厚禄;“清暇之官”只知苟且偷安,但愿保职安荣。这些大官僚都是贪生怕死之徒,一旦国难临头,就会像鸠、燕子一样各自飞逃。强调指出这正是君主对待臣下如狗马、奴仆一样的必然结果。

《明良论三》对比上古典籍中记载的考核、提拔官吏的办法,集中抨击清王朝的官僚制度,激愤地指出,在选用人才上,论资排辈、循资晋升,造成了年复一年的昏官、庸官充斥,“英奇”之士不得脱颖而出的恶性循环,是“办事者所以日不足之根源”。

《明良论四》以古代传说中的“神技”为喻,进一步抨击清王朝君主集权制度对人和人才的束缚和扼杀。认为最高统治者用种种烦琐的法令条例约束、牵制百官,却不想到要发挥他们的能力。这样只能助长因循守旧、谨小慎微、苟且偷安之风,导致朝政腐败,民心浮动。文中建议“删弃文法,捐除科条,裁损吏议”,并大胆地提出以君臣共治天下来代替君主极权的主张,要求君主在大臣们履行职责时不要过多地加以干涉。这些观点表现出某种新的思想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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