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法单位都是语音和意义的结合体,如词就是最小的能独立运用的音义结合体。有些词可以表示不止一个意思,如“刀口”既可以指“刀用来切削的一边”,如“你把刀口朝上”;也可以指“最能发挥作用的地方”,如“把钱花在刀口上”。像“刀口”这样的词叫做“多义词”。词组或句子也有类似的多义现象,如“咬死猎人的狗”可以理解为“把猎人的狗咬死了”,也可以理解为“把猎人咬死了的那条狗”。再如“这个字有意思,那个字没有意思。”既可以理解为“这个字不表示意思,那个字表示意思。”也可以理解为“这个字好玩儿,那个字不好玩儿”。由此可见,如果一个词、词组或句子能跟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思对应,在使用中就可能有歧义,我们把这种现象叫做歧义现象。
在汉语里,有的句子可以表示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意思。具体来说句子歧义主要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 由句子里的多义词造成的。例如:
① 我把书送图书馆了。
例①既可以理解为“我把书赠送给图书馆了”,也可以理解为“我把书运送到图书馆了”。这两种不同的意思是由多义词“送”造成的: “送”既有“赠送”的意思,又可以表示“运送”。类似的例子还有“饭不热了。”“我就管他。”
第二种情况: 由语法上的原因造成的。如上面说的“咬死猎人的狗”,再如:
② 我们需要进口水果。
例②既可以理解为“我们需要从国外进口水果”,也可以理解为“我们需要进口的水果”。这个句子之所以有歧义,并不是因为句子里有多义词,而是因为“进口”和“水果”之间可以理解为两种不同的结构关系: 述宾关系和偏正关系。
第三种情况: 由语用上的原因造成的。例如:
③ 他这么做有什么意义呢?
例③既可以表示询问“他这么做的意义”;也可以表示“他这么做是没有意义的”。因为这个句子既可以理解为特殊疑问句,也可以理解为反问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