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述句与施为句之间的诸多共同点使奥斯汀认识到,陈述句本质上也是一种施为句,它实施的是“陈述”行为。因此,奥斯汀放弃了陈述句和施为句的区分,提出了言语行为的三分模式:大多数情况下,当一个人说话时,他实际上同时完成了三种行为,即言内行为、言外形为、言后行为。
言内行为,又叫“说话行为”,是指说话这一动作行为本身,即移动发音器官发出语音,说出单词、短语,并将它们排列成句。它本身并不构成言语交际,却是后两种行为得以实施的基础。
言外行为,又叫“行事行为”,是表明说话人意图的行为,通过这一行为说话人试图达到一定的目的。常见的言外行为包括陈述、命令、许诺、裁决、批评、道歉、感谢、祝颂等。
言后行为,又叫“取效行为”,是指话语对听话人造成影响的行为,表示该话语造成的效果。要注意,言外行为跟说话人的意图有关,并且在说话人的掌控之下,但言后行为跟说话人的意图无关,它的结果是不受说话人控制的。比如A对B说了“Morning!”,这句话的言外行为是A意欲向B传递问候;而从言后行为来看,如果两人关系正常,那么B当然会接受这种问候,但如果B对A成见较深,他可能反而会把这看成是一种虚伪的示好行为。所谓的“好心说坏话”,就是言外行为和言后行为不相符的情况。
奥斯汀通过言语行为三分模式,将陈述句也纳入了言语行为理论的研究范围,力图从行为角度解释人类所有的话语类型。在以上三种言语行为中,言外行为是奥斯汀研究的重点,他的言语行为理论很大程度上就是行事行为理论,致力于分析话语的“言外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