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情推理与演绎推理

2020年1月20日17:50:48合情推理与演绎推理已关闭评论

两种推理的综合运用

在上述案例中,县令张举采用了不止一种推理形式。通过不同的演绎推理组合,让案情真相大白。

首先,县令张举在接到报案后,立即对火灾现场与死者尸体进行了细致勘查,并据此判断这不是普通的火灾事故,而是刑事案件。他在死者口腔的验尸报告的基础上,判断死者在被烧之前就死了,妻子是真凶。这一结论运用了以下两个推理:

其一,三段论演绎推理。

大前提:所有被大火活活烧死的人,口腔里必定会发现大量灰。

小前提:在那位妇人的丈夫口腔里没有发现灰。

结论:所以,那位妇人的丈夫肯定不是被大火活活烧死的。

其二,析取命题(即选言命题)推理。

先罗列出两个选项——那位妇人的丈夫,要么是被大火活活烧死的,要么是在遇害后才被大火烧焦的。而在上述演绎推理中,第一个选项被否定了。于是,死者不可能是被大火活活烧死的。所以,剩下的唯一选项就是,那位妇人的丈夫是在死后才被烧的。

其次,为了论证上述命题的结论是正确的,张县令又采取了以下三个推理来对前两个推理进行证明:

推理一:张县令在合理推断的基础上,采取了蕴含命题推理来论证自己的推断。推理过程如下:

假如人是被大火活活烧死的话,那么在死者口腔里一定能发现大量烟灰。

但是,那位妇人的丈夫的口腔里干干净净。

所以,那位妇人的丈夫不可能是被大火活活烧死的。

推理二:张县令使用了科学归纳推证,他借助“烧猪”实验来向大家证明死因差异的依据。推理过程如下:

实验设计:甲猪,先杀死再放进火里烧;乙猪,先不杀直接放进火里烧。

待证实的实验现象:甲猪的口腔里很干净;乙猪的口腔里有大量烟灰。

最终,实验结果印证了这两个死因推断。所以,直接被烧死是死者(猪)口腔里出现了大量烟灰的原因。

推理三:张县令通过类比推理,推断人被活活烧死后的现象与这次试验结果相吻合。推理过程如下:

人与人都具备若干相同的生理特性,在某种情况下会表现出相同的反应。如今,众人在被活活烧死的那头猪的口腔里,发现了大量烟灰。所以,人如果是被活活烧死的话,也会通过口腔吸入大量烟灰。死者的尸检特征不符合这个现象,说明死者是在死后才被大火烧毁尸身的。

经过一连串的合情推理与演绎推理组合,县令张举的猜想、实验、推断都符合逻辑与事实。纵然凶手狡猾,也不得不在铁证之下认罪服法。假如不是张县令灵活运用合情推理与演绎推理,此案的冤情恐怕也很难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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