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范围的抽象与具体:黑格尔的观点、辩证关系

2020年3月11日12:37:14哲学范围的抽象与具体:黑格尔的观点、辩证关系已关闭评论

抽象与具体是哲学范围内的专用词,原本的含义是指分离和团聚,抽象与具体在发展过程中意义发生了改变,抽象是指在认识上把事物的规定、属性从原来固有联系中单独抽取出来,成为一部分;具体则是没有抽象部分存在的直接感受。

黑格尔是首次明确提出抽象具体这一理论的哲学家,他认同抽象为虚无的概念,但是不认为感性的对象就是具体。

黑格尔认为,具体实际上是理性的,是一种真实存在的概念,是一切事物多方面的规定、属性、关系的有机整体性,以及它们在认识中的反映。黑格尔明确地把孤立、割裂、片面这类思想方法称为抽象思维,把不同规定性的统一、对立面的统一、普遍和特殊的统一作为具体的根本特征。

黑格尔主张世界上客观存在的真实事物、概念、真理都是具体的,都是不同规定性的有机统一体。具体是概念、真理最基本的特性,哲学的目标就是要把握具体真理和具体概念,世界上没有抽象的、孤立的、非此即彼的东西。认识必须经历一个具体概念自我发展、自我认识的过程,所包含的各个规定性在内部矛盾推动下互相推移、转化、由不统一到逐步统一,这就是由抽象发展为具体的过程。

黑格尔在历史上第一次对客观事物的具体性和抽象的概念、真理做了哲学的概括,阐述了抽象与具体这对范畴的本质特征和它们之间的辩证关系,以及认识由抽象上升为具体发展过程的一般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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