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休谟-人性论:主要内容、理论观点、评价评论

2020年3月9日13:48:09大卫·休谟-人性论:主要内容、理论观点、评价评论已关闭评论

大卫·休谟,18世纪英国哲学家、历史学家与经济学家,被看作西方哲学史上最重要的人物之一。他的代表作《人性论》在他30岁之前便已完成,可是并未产生什么影响,之后才为人所知晓。

休谟所谈的人性,含义较宽泛,包括对人的认识与人的本质的考察,后来才涉及和人性较贴近的情感与道德方面。休谟最先考察的是人对世界的认识构成及其起源。人的认识便是知觉,知觉分为印象和观念两种。印象是内心起初产生的种种感觉、情绪与情感;观念则是印象之后在内心留下的复本,这些复本即是观念。由此可见,印象作为观念的基础,是人们内心世界的基本组成部分。所有知识体系都是建立在印象及其相互关系之上,所有知识都源自印象,也就是源自经验。以上的思想是休谟一切思想体系的基础,他的所有世界观与人性论都是这一思想的应用与推广。

其次,在休谟看来,事物本身并不具有必然性与因果关系,只具有大概的几率,或许这样,或许不这样,并未定准。必然性只不过是人的内心从一个对象转移至它时常的伴随物,从一个对象的存在推断另一个对象的存在的确定的倾向,而这个倾向是自印象里产生的。至于所谓的因果关系便是对这种必然性的描述。因为印象,即经验所证明的只是过去之物,并不能证明未来之物,因此所有理性证明都是苍白无力的,并不能揭示事物间的内在联系,即使是上帝也不能由此获得证实。归根结底来说,人们认为符合逻辑的东西,不过是一种习惯,除此之外,无道理可言。

最后,在道德与情感方面,是以感觉为根据,和理性并无关系。善恶的标准只是人们的感受,让人快乐的便是善的,让人痛苦的便是恶的,由此说人性是自私的,人人都想追求自己的快乐,也就是善。人性还具有两大原则:同情和比较。人性虽自私,可是还遵循同情的原则,同情是因为设想某种事物能给别人带来快乐或者痛苦的感受而产生的。至于比较,它的方向和同情相反,别人感到快乐,我们便痛苦,别人痛苦,我们便快乐,原因在于我们并未处于别人的那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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