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格物致知哲学思想的评价
格物致知的原意是考察事物,获得知识。也是《大学》一书所提出的儒者求学八阶段的初始两个阶段。
从宋代理学家程颐开始,把格物致知作为认识的重要问题来对待。程颐认为格物就是就物而穷其理,格物的途径主要是读书讨论、应事接物之类。他认为格物致知的过程是一个体会、领悟所固有的理的过程。朱熹在程颐思想基础上,通过为《大学》作格物致知补传,提出了系统的认识论及其方法。他以人心之灵莫不有知为认识主体,以天下之物莫不有理为认识客体,认为联结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的方法,就是格物致知。朱熹所说的物,包括自然界的事物,但主要是社会事物,包括读书和待人接物。比如考察如何孝顺父母,如何忠诚于君主等等。
陆九渊和王守仁认为心既然是理的凝聚,心也就是理,因此,要认识理,不必去考察外界事物。王守仁甚至认为心中固有良知,把这良知推广到事物,就是格物。
一些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儒者,为了给自然科学争取应有的社会地位,把自然科学称为格物学或格致学,认为他们所做的工作,也是儒学中的一个分支。西方自然科学大量传入中国的初期,仍然被称为“格致学”,即“格物致知之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