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逻辑的早期翻译家:李之藻和《名理探》

2024年1月4日16:17:20西方逻辑的早期翻译家:李之藻和《名理探》已关闭评论

在明代,随着西方传教士进入中国,也开启了一个“西学东渐”的过程,西方的科学和逻辑开始传入中国。其中一位重要人物是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Matteo Ricci, 1553—1610)。徐光启(1561—1633)和李之藻都与之过从甚密。由利玛窦口述、徐光启执笔,合作翻译了西方科学史上的经典著作《几何原本》,于1607年雕版印行,这是第一次把一种全新的演绎思维方法介绍给中国知识界。徐光启认为,中国古算学与西方算学的根本性差别在于,西方算学有一系列基本原理,是一个演绎系统;而中国算学虽然早在方法上颇能尽其详,在理论上却说不出所以然:“第能言其法,不能言其义。”(《勾股义绪言》)。

李之藻(1565—1630),浙江仁和人。万历二十二年(1549)中举,二十六年进士。历任南京太仆寺少卿、福建学政、北京光禄寺少卿、修历等职。晚年退居杭州专事著译。李之藻追随利玛窦左右,从事了较大规模的译述活动。除自己著述外,在1613至1631年间中国出版的50余种西方译著,几乎都经过李之藻之手,或同译,或润色,或作序,涉及天文、数学、哲学诸门学科。在此过程中,李之藻发现,西方逻辑思维的最大优点,就是有一套完整的推理系统,由局部可推至全体,由简单可推至复杂,“借平面以推立圆,设角形以证浑体。探原循委,辩解九连之环;举一该三,光映万川之月”;也可以由细微推至宏大,由具体推论抽象:“即细物可推大物”,“即物物可推不物之物”。(《圜容较义序》)基于这种认识,他决心把专门讲述演绎思维特点及其规律的亚里士多德逻辑介绍给中国学术界。1623年,李之藻与葡萄牙籍传教士傅汛际人开始合作翻译《名理探》。二人“结庐湖上”,“矢佐翻译”,傅译义,李达辞,五易寒暑,于1627年完稿。书成,李之藻须发皆白,一目失明,三年后去世。1631年,《名理探》印行于世。

《名理探》原名是《亚里士多德辩证法概论》,系葡萄牙高因盘利大学耶稣会会士的逻辑学讲义,1611年在德国印行。全书分上下编,拉丁文本,共25篇。上编论及“五谓词”和“十范畴”,下编论及三段论。据说,李之藻已将全书译出,但目前所见刻本只包括上编的内容。他将古罗马逻辑学家波菲利(Porphyry of Tyre,约前33—309)的“五谓词”(属、种差、种、特有属性和偶性)译为“五公”:宗、类、殊、独、依,将亚里士多德的“十范畴”(实体、数量、性质、关系、地点、姿态、时间、状况、主动、被动)译为“十伦”:自立体、几何、何似、互视、何居、体势、暂久、得有、施作、承受。关于形式逻辑的内容体系,李之藻表述说:“名理探三门,论明悟之首用、次用、三用;非先发直通,不能得断通;非先发断通,不能得推通;三者相因,故三门相须为用,自有相先之序。” 这就是说,逻辑学研究“直通”(概念)、“断通”(判断)、“推通”(推理)这三种思维形式,并且它们之间有先后顺序:先有概念,连接概念构成判断,连接判断构成推理。李之藻认为,逻辑学是探求学问、追求真理的工具,应该在“贯通众学”之前“先熟此学”。《名理探》在1631年出版之后,拜读者寥寥无几,并没有产生什么实质性影响。不过,其首创之功仍值得载入史册,传于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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