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类比认错技术?

2023年11月12日16:56:18什么是类比认错技术?已关闭评论

类比认错技术

类比认错技术是一个非常特别的技术,它是通过构造类比推理的一个错误前提,让推理者由人推己或由彼推此,自然确定另一个前提的错误,从而达到让人认识错误的目的的灵活的类比技术。

(一)实例应用

来自山区的20岁出头的赵某,进城打工,一直没找到很好的工作,三天两头换工作,也没挣到什么钱。后来,他结识了一些乱七八糟的朋友,竟然干起偷鸡摸狗的事情。一次,他将城郊一户人家新买的摩托车偷了,结果,东窗事发,被法院判了三年徒刑,锒铛入狱。

入监教育期间,管教干警发现赵某非常不服判决,对入监教育的内容根本听不进去。他觉得自己不就是偷了辆摩托车吗?才值几个钱,就被判刑。多少偷贵重物品的人,警察没抓住就逍遥法外;多少贪官污吏,随便一贪就比这辆摩托车的钱多多少倍,怎么没人抓?

一个人一旦钻到牛角尖里,就很难让他出来。这时候,如果去跟他谈论服从法律判决,老老实实接受刑罚,争取早日出狱等,几乎等于废话,他会拒绝接受的。怎么才能让他听进去呢?

恰在此时,赵某的母亲来探监了。干警接待了他的母亲,从中了解到一些情况,觉得机会来了。干警决定抓住时机,对赵某进行开导劝解,一定要让他有一个好的转变。

干警通知赵某来到监狱的接见室。母子相见,话虽不多,但两人眼睛里都含着眼泪,足见母子情深。赵某面对两鬓斑白的母亲,面露悔意。干警瞅准时机,开始对赵某进行思想教育。只听一名干警说道:“赵某,你总以为自己没犯什么大事,那我问你,偷只鸡应该不算大错吧?”赵某随口答道:“那当然,一只鸡才能卖几个钱?”干警接着问:“偷几十元钱也构不成犯罪吧?”赵某答:“那肯定了。比起那些人,算个什么?”干警提高了嗓门,有点动情地说:“但你不知道,你们家那么穷,你母亲听到你出了事就急着要来看你,为了能来看你,打算卖掉家里的鸡凑点钱,可就在那一天你家的鸡被别人偷了。后来,你母亲又东借西凑才有了几个钱,不想在城里转车时,仅剩的几十元钱又被小偷偷走了。我们监狱离城里还有几十里路,路又非常难走。但母亲思子心切,徒步几十里就这么走过来的!你没看到她摔伤的脚还在渗血吗?”

此时,赵某才注意到母亲的脚裹着新鲜的纱布,那一定是来到监狱后才包扎上去的。顿时,他的泪水涌了出来。

接着,干警趁热打铁地问道:“你母亲遭了这样的罪,你说偷你家鸡的那个人,偷你母亲钱的那个人,警察该不该抓,该不该罚?”

“该!”赵某扯着嗓门喊道,“该枪毙他们!”

等的就是这句话。干警话锋一转,说道:“那你偷人家的摩托车就怎么不该罚呢?要知道,买个摩托车也不容易,人家还靠它拉活儿,维持生计呢。你给失主造成了多大的损失?你开始时小偷小摸,后来就偷摩托,要是没抓住你,发展下去还不知你会做出什么更大的危害社会的事?”

赵某低下头,无话可说了。

从此以后,赵某再也不发牢骚了,虚心接受教育改造,认真遵守监管纪律。他还多次向干警表示:出去后再不会去偷别人的东西了,一定要好好孝敬母亲。

(二)实例分析

从逻辑角度看,三段论推理、假言推理等是必然性推理,得出的结论是十分可靠的;类比推理则是或然性推理,结论不是十分可靠的。然而,在现实应用中,类比推理却更让人容易理解和接受。许多人对必然性推理听不进去,一进行类比,倒觉得开了窍。

一般人都有不愿认错的心理,服刑人员也是如此。如果监狱干警遇到死不认错、只认死理的服刑人员,不要着急,想办法找到一个与其所犯罪行类似的,或放大或缩小的错误事例,通过能让其心灵受到触动的办法,循循善诱,或许就能让其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及罪行,达到劝其认罪服法的目的。这就是应用“类比认错技术”,在实践中非常管用。

入监教育是要讲道理的,大致相当于一个三段论说教过程:法律法规是怎样规定的,犯罪是要接受惩罚和教育改造的;你们违法犯罪了,所以应当好好接受监管,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这种道理的阐述应该说还是很有力度的,但总有一些服刑者内心抵触,不愿接受。但运用类比,讲一个容易听懂的鲜活事例,若能结合自身实际那就更好。

本案中,赵某因盗窃他人的摩托车被捕入狱,一直认为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错,不愿认罪服法。监狱干警机智地抓住赵母历尽艰辛前来探监的机会,引导赵某先构造一个类比推理的错误前提:

偷鸡、偷路费是盗窃行为,给母亲造成伤害,且“应该枪毙”

然后指出赵某偷人家的摩托车有与此共同的“偷盗”“造成伤害”特征,这样就巧妙地构成了一个类比推理,使赵某陷入自己的矛盾之中,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过错、自己的罪行,其过程大致可以这样表述:

你偷摩托车是盗窃行为,给别人造成伤害

所以,你也当然应当受到法律的惩罚

先前赵某不认为自己的行为应当受到惩罚,现在自己得出了应当受到重罚的结论,自己打了自己的嘴巴,因而哑口无言了。

此例中,干警不仅应用了类比推理,而且进行了精心策划。先说什么,后说什么,怎样抓住时机等,都考虑周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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