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直言判断的种类

2020年1月20日13:35:31逻辑学:直言判断的种类已关闭评论

在对直言判断进行分类前,要先了解“质”和“量”这两个概念。所谓“质”,就是在直言判断中,联项所表示的主项和谓项之间的关系。因为联项有“是”与“不是”两个,所以它也就可以表示两种关系。所谓“量”,就是在直言判断中,被断定的对象(即主项)的量。因为直言判断中一般用“量项”来表示主项的量,所以可以用量项来表示直言判断的量。根据“质”和“量”的不同,可以把直言判断分为不同的种类。

根据“质”的不同来分类

根据直言判断“质”的不同,也就是联项的不同,可以将直言判断分为肯定判断和否定判断。我们在讲“判断的特征”时,曾根据“判断就是对思维对象有所肯定或否定”的特征,把判断分为肯定判断和否定判断。对直言判断的分类也是如此。

1.肯定判断

在直言判断中,肯定判断就是对思维对象有所肯定的判断,即断定思维对象具有某种性质。思维对象也就是主项。在逻辑学中,肯定判断可以用“S是P”来表示。比如:

(1)思维规律是逻辑学研究的对象之一。

(2)她是最漂亮的新娘子。

这两个直言判断中,(1)断定“思维规律”具有“逻辑学研究对象”的性质,(2)断定“她”具有“最漂亮的新娘子”的性质,因此都是肯定判断。再比如:

《我问佛》一诗中有这么两句:

我问佛:如何才能如你般睿智?

佛曰:佛是过来人,人是未来佛。

其中,“佛是过来人”和“人是未来佛”两句都是直言判断中的肯定判断,“佛”具有“过来人”的性质,“人”具有“未来佛”的性质。

电影《非诚勿扰II》中,李香山在他的人生告别会上说:

婚姻怎么选都是错的,长久的婚姻就是将错就错。

这两个直言判断也是肯定判断。

2.否定判断

在直言判断中,否定判断就是对思维对象有所否定的判断,即断定思维对象不具有某种性质。在逻辑学中,否定判断可以用“S不是P”来表示。比如:

(1)他说的话不是实话。

(2)《蜀道难》不是律诗。

这两个直言判断中,(1)断定“他说的话”不具有“实话”的性质,(2)断定“《蜀道难》”不具有“律诗”的性质,所以都是否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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