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么一则笑话:
老师:你最喜欢哪句格言?
杰克:给予胜于接受。
老师:很好。你从哪儿知道这句格言的?
杰克:我爸爸告诉我的,他一直都把这句话作为自己的座右铭。
老师:啊!你爸爸真是一个善良的人!他是做什么工作的?
杰克:他是一名拳击运动员。
我们都觉得这个笑话很好笑,但是或许并不太清楚它为什么好笑。也就是说,我们都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从逻辑学的角度分析,这就涉及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问题。杰克之所以闹出笑话,是因为他不明白“给予”这个概念的内涵,而概念明确是我们进行正确的思维活动的前提。
概念的内涵
我们讲过,概念就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或者客观世界反映在人脑中的印象。不过,这印象是客观事物的本质属性。概念的内涵,即概念的含义,就是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本质属性,或者说反映在概念中的对象的本质属性。事物的本质属性指的是事物的本质,它是一种客观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只有透过现象才能看到事物的本质,而一旦对事物的本质的认识反映到概念中,就构成了概念的内涵。比如上面的笑话中“给予”一词的内涵是“使别人得到好处”或者“把好处给予别人”,杰克的错误就在于没有真正明白“给予”的确切内涵。再比如:
“商品”这个概念的内涵就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
“颜色”这个概念的内涵是光的各种现象或使人们得以区分在大小、形状或结构等方面完全相同的物体的视觉或知觉现象;
“国家”这个概念的内涵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
“学校”这个概念的内涵是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素质教育的机构。
需要指出的是,客观存在的本质属性与概念的内涵是两个概念,不能等同起来。也就是说,概念的内涵是被反映到主观思维中的概念的含义,而不再是客观存在的本质属性。简单地说,就是如果客观存在的本质属性是镜子外面的事物,那么概念的内涵就是镜子外面的事物反映到镜子里的那个影像。被镜子反映的事物和镜子里的那个影像是两个层次的事物,被反映的对象和反映在头脑中的概念也是两个不同的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