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枚举思维:指以日常的经验为根据,通过考察一类事物中的部分对象具有或者不具有某种属性,并且没有遇到过相反的情况,然后得出该类事物都具有或者不具有某种属性的结论。
例 2.54:
张某参加上海非凡进修学院MBA考前辅导班最终通过了入学初试;
李某参加上海非凡进修学院MBA考前辅导班最终通过了入学初试;
王某参加上海非凡进修学院MBA考前辅导班最终通过了入学初试;
……
张某、李某、王某是参加上海非凡进修学院MBA考前辅导班的部分学员,所以,所有参加上海非凡进修学院MBA考前辅导班的学员都最终通过了入学初试。
这就是一个简单枚举思维的运用,它的逻辑形式可以表示为:
S1 具有(或者不具有)P属性;
S2 具有(或者不具有)P属性;
S3 具有(或者不具有)P属性;
……
Sn具有(或者不具有)P属性;
S1,S2,S3,…,Sn是S类的部分个体,并且没有遇到相反的情况;
所以,所有的S都具有(或者不具有)P属性。
从上面的逻辑形式,我们可以看出:简单枚举法具有操作简易的特点,但同时具有或然性特点,因为其结论断定的范围超过了其前提断定的范围,结论是对前提的一种扩大和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