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语行为理论由牛津派语言哲学家约翰·L.奥斯汀于1955年开创,由美国语言哲学家赛尔修正、完善,从行为角度解释人类言语交际的理论,也是第一个完整的、重要的语言学理论,是语用学的理论基础之一。
在奥斯汀生活的时代,大部分哲学家只关心语言中陈述之言的真实性,即如何验证某个陈述是真实的还是谬误,以及真实的陈述应当满足的条件。当时的逻辑实证主义学说的中心信条是:“除非一个句子至少在原则上能被证实(即能验证其真或假),严格地说,它是没有意义的。”奥斯汀对这种研究传统提出了疑问。作为牛津大学教授,他于1955年在哈佛大学作了题为“论言有所为”的系列演讲,提出了其言语行为理论的基本观点,给美国学界带来了极大的震动。在他过世后,这些演讲的内容被整理出版。
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的核心思想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言即行。他反对逻辑实证主义的真值论观点,指出“施为句”无法验证真假但确实有意义,认为说话本身就是一种行为,主张阐释完整的言语环境中的完整的言语行为。言语行为理论既不像结构主义语言学那样关注语言自身的语法结构,也不像系统功能语法学那样关注语言的潜在系统,而是关注人们的话语中包含的行为,关注人们如何以言行事以及话语所产生的交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