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概念归类中的逻辑问题

2020年1月20日17:56:41逻辑学:概念归类中的逻辑问题已关闭评论

这两件事属于同一概念吗

《尚书大传·大战》:“爱人者,兼其屋上之乌。”这句话便是成语“爱屋及乌”的原始出处。“爱屋及乌”是用来比喻喜欢一个人或事到了与之相关的东西都热爱的地步。这个成语的修辞方法隐藏了一个前提——屋子和乌鸦原本是两个不相干的东西(概念)。

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每个屋子都有乌鸦。屋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属于主人,不代表屋顶的乌鸦也是主人的宠物。两者并不存在直接的逻辑联系。但是,对人或事的热爱程度,达到了连不相关的东西也一起注入感情的境地,这种混淆概念的反差,让成语生出了逻辑上的妙味。

北大逻辑、语言与认知研究中心的专家在研究中发现:人们在讨论问题时,常常把两个原本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归类到同一概念之下。除此之外,人们还会把同一事物归入几个不同的概念中。这些做法不一定绝对错误,但很可能有失严谨,容易造成思维混乱或背离事实。

例如,大家批评一个人,很容易在否定其缺点的同时,连他的优点一同否定。当然,优缺点的比重各占多少,决定了对该人的基本定性。但是,严谨的逻辑思维追求的是黑白分明,丁是丁,卯是卯,对是对,错是错。所以说,逻辑严谨的人应该把人或事物的优缺点区别对待,不要以一方彻底否定另一方。因为那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 版权声明:本篇文章(包括图片)来自网络,由程序自动采集,著作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QQ:452038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