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物理规律的特点
物理学是以实验为基础的科学,是由物理概念和物理规律组成的严谨的、精密定量的理论体系。物理规律的特点如下:
1.物理规律是观察、实验、思维、想象和数学推理相结合的产物
物理规律只能被发现,而不能被“创造”。物理规律的发现方法可分为如下两大类:一类是实验归纳法;另一类是理论演绎法。
2.物理规律是物理概念之间必然联系的反映
物理规律都是由概念组成的,并用一定的文字语言或数学语言把这些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表示出来。
3.物理规律具有近似性和局限性
因为物理学研究的对象和过程是经过科学抽象所建立的理想模型和理想过程,所以反映物理量之间的物理规律只能在一定的范围内是足够真实的,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具有近似性。另一方面,物理规律总是在一定范围内发现的,并只是在有限的领域内检验的,因而具有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