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什么是概念

2020年1月20日13:46:05逻辑学:什么是概念已关闭评论

概念的形成过程

概念的形成过程其实就是人的认识不断加深的过程。

人对事物的认识首先是感性认识,即人们在实践过程中,通过自己的肉体感官(眼、耳、鼻、舌、身)直接接触客观外界而在头脑中形成的印象。感性认识是对各种事物的表面的认识,一般都是非本质属性的认识。如柏拉图对“人”的定义便是感性认识。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通过分析、综合、抽象、概括等方法对感性材料进行加工,从而把握事物的本质,才会形成理性的认识。理性认识就是对事物本质规律和内在联系的认识,具有抽象性、间接性、普遍性。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概念一般也是在人的认识达到理性认识阶段的时候才得以形成的。在对“人”的定义上,便十分鲜明地显示了人们的认识逐渐深入的过程。

无名氏:人是会笑的动物。

柏拉图:没有羽毛的两脚直立的动物。

亚里士多德:人是城邦的动物。

荀子: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辩也。

马克思: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现代汉语词典》:能制造工具并能熟练使用工具进行劳动的高等动物。

张荣寰:人的本质即人的根本是人格,人是具有人格(由身体生命、心灵本我构成)的时空及其生物圈的真主人。

从上面“人”的定义的演变过程来看,概念的形成过程便是人从感性认识逐渐上升至理性认识,从对事物的非本质属性到本质属性认识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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