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概念的限制和概括

2020年1月20日13:41:48逻辑学:概念的限制和概括已关闭评论

概念的概括

1.概括的含义

概念的概括是指通过减少概念的内涵以扩大概念的外延的逻辑研究方法,也叫概念扩大法。比如:

英语系的大学生→大学生 武侠小说→小说 中国城市→城市

从“英语系的大学生”到“学生”、“武侠小说”到“小说”、“中国城市”到“城市”,概念的内涵都减少了,概念的外延则都扩大了。比如:“大学生”这个概念的内涵就是“接受过大学教育的人”,而“英语系的大学生”则是指“接受过大学英语专业教育的人”,因此“大学生”的内涵就减少了;同时“大学生”的外延不仅包括“英语系的大学生”,还包括其他专业的大学生,所以其外延扩大了。实际上,概括概念的过程就是减少概念的内涵同时又扩大概念的外延的过程,也是从种概念过渡到属概念的过程。此外,同概念的限制可持续进行一样,概念的概括也可以持续进行。比如:

英语系的大学生→大学生→学生→人……

武侠小说→小说→文学形式→文学……

中国城市→城市→地域……

至于要概括到何种程度,也需要根据实际需要来决定。看下面这则记载在《孔子家语》中的故事:

楚共王出游,亡乌嗥之弓,左右请求之。王曰:“止!楚王失弓,楚人得之,又何求之?”孔子闻之,曰:“惜乎其不大也。曰人遗弓人得之而已,何必楚?”

这则故事中,楚王丢了一张弓,能够捡到这张弓的应该是某个具体的楚国人。但是,在“左右”请求寻找时,楚王说:“楚人得之,又何求之?”楚王这句话把“捡到弓的某个具体的楚国人”这个概念概括到了“楚人”这个概念,其外延明显扩大了;在孔子听到这件事时,孔子却嫌楚王的胸怀还不够大,于是对这个概念进行了进一步的概括,从“楚人”这个概念概括到了“人”这个概念,意思就是反正捡到弓的是人就好了,何必管他是哪国人呢?可见,楚王和孔子都是站在自己的角度,根据自己的认识对概念进行概括的。

2.概括概念的方法

一是去掉限制性的修饰词。比如上面的例子中,把“英语系的大学生”前的“英语系的”去掉,或者把“中国城市”前的“中国”去掉等。

二是改换语词,即直接将种概念换为与之相应的属概念。比如上面的例子中,把“学生”概括为“人”,把“小说”概括为“文学形式”等。

3.概括概念的作用

一是使人们对概念从特殊到一般、从具体到普遍的概括过程中,揭示事物的普遍性意义,认识事物的本质。比如将“学生”概括为“人”,就可以对“学生”的本质属性进行更深入的研究。

二是可以使人们站在更高的层面进行思维或表达,更为准确、严密地描述概念。

4.概括概念时需注意的几点

在对概念进行概括的过程中,我们要注意一些容易出现概括不当的地方。

第一,概括只适用于具有种属关系的概念,不能随意概括。比如你不能把“窗户”概括为“房子”,因为它们不具有种属关系,不是分子与类的关系,而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

第二,是否需要概括,概括到何种程度,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不能概括不够,也不能不顾实际的任意概括。看下面这则故事:

老师问小明:“小明,是谁发明了造纸术啊?”

小明回答道:“人。”

老师很崩溃,继续启发道:“具体是什么人啊?”

小明认真地想了想,骄傲地说:“是中国人!”

这则故事中,小明在回答老师提问时,把“发明造纸术的某个人”回答为“人”和“中国人”,都是在不该概括的时候进行了概括。

第三,概括概念的过程可以持续进行,但不能无限度地一直进行下去。在概括到某个不能再概括的概念时,一般是指概括到一个哲学范畴时,就不能再概括下去了,因为那已经是最大的概念了。比如上面的例子中,“英语系的大学生”概括到“人”后还可以进行到“动物”“生物”“物质”,但是到了“物质”就已经是极限了,不能再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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