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逻辑关系混乱表现:循环论证、无逻辑简化、错用因果、错用明证

2020年4月10日17:21:00常见的逻辑关系混乱表现:循环论证、无逻辑简化、错用因果、错用明证已关闭评论

我们来分析一下逻辑关系混乱的几种表现:循环论证、无逻辑简化、错用因果、错用明证。

一、循环论证。

什么是循环论证呢?若让命题甲成为命题乙的条件,又让命题乙成为命题甲的条件,两者相互论证,便是循环论证最典型的形式。循环论证表面上看起来环环相扣,无懈可击,实际上却是在原地打转,毫无意义。

想要解决循环论证,不妨将命题甲乙的两个论证前后相连地呈现在一起,让人轻易窥破其循环性。

二、无逻辑简化。

有时候,我们在思考一个庞大的问题的时候,会想着将它分解成一个个小问题,来帮助自己理清思路。这样做容易犯无逻辑简化的谬误。

我们要看清楚这个大问题是否能够分割成一个个小问题,如果我们不顾它的整体性,一味将其分解思考的话,可能会扰乱其中的逻辑。这种逻辑谬误不能犯。人的身体由各种化学元素组成,这是事实毋庸置疑,但若一口咬定人的身体等同于一堆化学元素,这便大错特错了。

三、错用因果。

当人们在判断事情因果的时候采取的是一种错误的评断标准,便会犯下“错用因果”的逻辑漏洞。例如,事件甲在事件乙之后发生,你若据此以为事件甲乙是因果关系,便产生了逻辑漏洞。有时候,两件接连发生的事情其实并没有因果关系,只要看清了这里面的逻辑,你就能规避这种错误。

四、错用明证。

也许我们找不到事实来推翻某个逻辑,指不出这个逻辑错误的地方,我们便逐渐相信了它的真实性。但找不出强有力的佐证来推翻它并不代表它就是真的。你若说宇宙中除了地球以外,还有别的具有生命特征的星球,那确实找不到证据来推翻这个观点,但这并不代表这个观点一定是正确的。这便是“错用明证”的逻辑谬误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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