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论》是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在1690年所出版的政治著作,此书汇集了他的主要政治哲学思想,共分上下两篇,上篇集中批判了当时居于统治地位的君权神授说与王位世袭论。
下篇系统地阐述了公民政府的真实起源、范围和目的。该书出色地完成了对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辩护,对英国的政治和经济发展起到非常大的推动作用。
洛克所阐述的政府源于政治社会的一致同意规则,或者是人民所授权代表的一致同意规则,这不仅是政府的起源,还是立法与行政权力的起源。
《政府论》中政府建立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私有财产,一个人只要在自然之物上添加一些东西,使其脱离自然状态,那么这个东西便掺入了他的劳动,因此这个东西便成为劳动者的私有财产,财产权在自然状态下就存在,创建政府是为了保护私有财产,所以绝不能侵犯劳动者的私有财产。
因而政府在未经人民自己或者其代表的同意下,是绝不能对人民的财产课税的。既然国家权力是受人民委托去现实某种目的,那么它必然要受这种限制,当这种限制的目的受到忽略或打击之时,委托便取消,政府也会因此解体,权力又归于授权的人民手里,人们便可重新将它授予最能够保护自己和财产安全的人。
所以,政治社会一直保留着这种最高权力,来保护自己不遭受任何团体、甚至是他们的立法者的攻击与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