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语法范畴?什么是词法范畴和句法范畴?

2023年1月15日18:06:51什么是语法范畴?什么是词法范畴和句法范畴?已关闭评论

2.句法范畴

所谓句法范畴,是指由分析性手段——结构的变化形式所表示的语法意义,也叫“类别和关系范畴”。句法范畴可以分为“类别范畴”和“关系范畴”两种。

(1)类别范畴。

这是通过语类和语类选择形式所表示的语法意义。从词的类别看,各种语言都有词的语法类别意义,动词的表示动作行为的类别意义,形容词的表示事物性状的类别意义等。但不同语言在语类意义上也有差异。如俄语、德语、英语中只有形容词才有修饰义,可以修饰名词;而汉语中不同词类均有修饰义,均可以修饰名词。从词与词的类别选择看,各种语言都要求某类词与某类词的组合意义,如名词加动词就产生人或事物被陈述的意义,动词加名词就产生人或事物被支配的意义。但不同语言在语类选择的意义上也有差异。如在俄语、德语等语言中,修饰义和被修饰义的语类选择范围较窄,仅限于形容词加名词的组合;而在汉语中就宽得多,可以是“形+名(快乐的女孩)”,也可以是“名+名(隔壁的女孩)”,还可以是“动+名(打架的女孩)”等。

(2)关系范畴。

这是通过语序和虚词所表示的语法结构关系意义。这种语法范畴主要分布在分析性语言中,因为分析性语言缺少形态变化,语法结构关系意义往往不明晰。如汉语中“市长秘书”既可能是联合关系,也可能是偏正关系,但若在“市长”和“秘书”之间插入“和”及“的”构成“市长和秘书”及“市长的秘书”,就可以区别这两种关系意义了。除了虚词之外,像汉语这样的语言,更多的是依赖语序来表现不同的语法结构关系意义的。如将“我”和“赞助”按照不同的语序组成“我赞助”和“赞助我”两种结构形式,就会产生截然不同的语法结构关系意义:前者为主谓结构关系,其中的“我”是施事;后者为动宾结构关系,其中的“我”为受事。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相同的语法范畴,在不同的语言中也并不完全相同,就以综合性语言和分析性语言比较而言,它们在语法方面的差异是很明显的,主要表现在:综合性语言词法范畴的内容比较丰富,而且往往用词法范畴覆盖了在非综合性语言中属于句法范畴的意义;与之相反,分析性语言句法范畴的内容比较丰富,而且往往用句法范畴覆盖了在非分析性语言中属于句法范畴的意义。前者如俄语便是,后者如汉语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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